未成年人K歌应用累计充值近8万元引纠纷,福鼎法院判令平台返还6万余元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普及——未成年人网络消费纠纷有所增多。福鼎市人民法院近日审理的一起案件,为类似纠纷提供了参考。案件显示,2024年1月至11月,一名12周岁的初中生使用某K歌类应用时,通过个人微信零钱及亲属卡持续充值,累计近8万元。家长发现后向平台申请退款未果,遂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民法典》规定,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原则上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本案中,原告在充值时仅12至13岁,大额充值既未获得监护人事先同意,也未得到事后追认,应认定为无效法律行为。法院同时指出,监护人亦存在明显疏忽。长达10个月内,家长未能及时发现子女频繁的大额消费,反映出监护管理不到位。综合各方过错程度,法院最终判令平台运营公司返还6万余元。此案也反映出多上问题:一是部分平台用户身份核验存在薄弱环节;二是未成年人消费识别与拦截机制仍需完善;三是家庭对未成年人网络行为的日常监管有待加强。业内专家认为,减少类似纠纷需要多方共同发力:平台应严格落实实名认证,建立未成年人消费预警与限制机制;家长应加强关注和引导,及时核查支付账户与消费记录;教育部门应持续推进网络素养教育。据悉,最高人民法院正研究制定涉及的司法解释,以深入规范未成年人网络消费行为。

未成年人网络充值纠纷背后,折射的是技术便利与责任边界的现实问题。依法裁判有助于厘清各方责任:家庭尽到监护义务、平台守住规则底线、制度持续完善,才能尽量把风险挡在前面,让网络服务在更安全、理性、可控的环境中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