牯牛降自然保护区发生两起让人揪心的事

最近,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发生了两起让人很揪心的事,再次给大家提了个醒。 先说说1月6日那天的事。有个叫吴某某的居民,明明看到保护区里贴了不能进的标志,还是不听劝告非要往里闯。结果呢?迷路了被困住了,只能傍晚时候喊救命。石台县人民政府得知消息后,马上把应急管理、林业、卫生健康这些部门给叫了过来,还有专业的救援队也一块出动了。大家伙儿顶着风冒雪找了十几个小时,终于在第二天中午把人给平安救出来了。 无独有偶,1月25日的时候,陈某某带着四个人也凑堆了,跟吴某某一样故意躲着管理人员,偷偷跑进了保护区的实验区玩。结果这四个人中有一个失联了。当地的消防队还有专业救援队又是连夜找了好几回,好容易才把那个失联的人给找着。 这两起事故里的人啊,干的都是违法的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里可是白纸黑字写着呢:自然保护区要分区管理,除了特殊情况谁也不能随便进去,进去之后也得听管理人员的。 按照法律规定啊,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机构依法给了这两个人一个教训:把擅自进入核心区的吴某某罚了5000元;把擅自进入实验区的陈某某他们四个人每人罚了1000元。 说实话,罚钱不是目的,就是为了让大家明白法律的严肃性。这两次救援可是动用了不少公共资源呢!保护区的路难走、天气又变化快、信号也不好,周围还有野兽出没。救援的人冒着生命危险在那里干活儿,这种精神真的值得点个大大的赞。 不过啊,因为一个人犯错误就要浪费这么多公共资源来救他(她),这事儿确实让人有点心疼。 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还有石台县相关部门都讲了一句话:保护区可不是随便让你去逛的地方。它是用来保护森林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的。你要是擅自闯进去了,不光是你自己的命危险了,还会打扰到那些小动物、把花草给踩坏了、搞不好还会引发火灾。 说到底啊,这事儿反映出有些人对保护区的性质不了解,根本不知道啥叫生态保护。现在户外运动和探险活动越来越火了,有些人就是图个新鲜和刺激,觉得自己不会有事。 咱们常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国家要搞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区就是重要的一环嘛!这两次事故怎么处理的?这说明法律的约束力强不强?也说明政府是不是把老百姓的安全放在心上了? 它给咱们提了个醒:欣赏自然美景、出去玩儿这些事儿都得有规矩、得敬畏大自然、得爱惜自己的命、得承担起责任才行! 咱们大家都得把这当成个事儿来看待:以后多给大家宣传宣传自然保护区的法律规定;加强点管理措施;让大伙儿的生态素养和安全观念都提上来;引导大家都形成爱护自然、守法有序的风气;咱们共同把国家的生态安全屏障给筑牢了;这样才能让人与自然和平共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