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国给老板娘免了一块钱的零头,俩人随意聊了几句。没成想老板娘突然晕倒,情况紧

在江苏苏州市一家普通超市,发生了一件触动人心的事。张晓国给老板娘免了一块钱的零头,俩人随意聊了几句。没成想老板娘突然晕倒,情况紧急。张晓国赶紧打了120,之后还按医生远程指导给患者做了持续的胸外按压。抢救过程中,张晓国把患者六根肋骨按骨折了,但他也没放弃,最后成功救活了她。这让大家看到了朴素温情和互助精神的力量。老板娘的丈夫事后表示很庆幸,也很感恩。因为他明白,如果不是那个力度,她可能醒不过来。这种伦理认同让救人者心安,也为大家树立了榜样。 法律也给这类好人撑腰了。《民法典》规定,自愿实施紧急救助导致受助人损伤的救助人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这就是所谓的“好人条款”。国家法律这样规定是为了给施救者撑腰,让他们不用担心承担责任。受助方的理解加上法律保障,形成了鼓励见义勇为的双重基石。 不过法律解决的是“不敢救”的问题,苏州这事儿还反映出公众急救知识不足。CPR这样的技能能不能像消防知识一样普及呢?毕竟心脏骤停抢救黄金时间很短,专业救护人员还没到的时候第一目击者很关键。我们得大力普及公众急救技能才行。 所以说要想编织一张牢固的生命网,光有法律保障不够,还得普及急救知识。我们要把急救培训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融入社区公共服务和企业培训中去。媒体宣传也要跟上,让大家都愿意去学习掌握这些知识。 苏州超市里的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勇气和善意加上规则就是社会文明进步的缩影。从个人本能到国家法律保障形成一股合力时就很令人欣慰了。未来还要继续加强法律保障和普及急救知识才行。 让每个人在救别人的时候都能更有底气、更有能力这是社会对每个公民的承诺也是我们走向更好治理的必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