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纪检监察机关深化农村集体资产整治 压实责任摸清底数 靶向监督规范管理 为乡村振兴夯实基础

问题:农村集体“三资”是乡村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供给和共同富裕的重要支撑;但在一些地方,仍存在底数不清、账实不符、程序缺失、公开不及时等情况。有的村集体资产登记不完整、资源发包信息不透明;有的合同订立不规范,未履行民主程序、未签订书面合同、价款收缴不清等问题较为突出;个别基层干部甚至借信息不对称侵占挪用、违规处置集体资产,损害群众利益,削弱基层治理公信力。 原因:一是基层权责边界和管理链条在末端容易弱化,乡镇、村两级在资产登记、合同审核、收益分配等环节制度执行不严。二是农村集体资产形态多样、历史遗留问题较多,部分资产形成时间早、手续缺失,清查核实难度大。三是信息化监管能力不均衡,台账管理分散、数据未贯通,动态更新不及时。四是村级事务覆盖面广、监督点位多,缺少协同机制和统一标准时,容易出现问题发现不深、整改闭环不严的情况。 影响:底数不清难以规范管理,管理不严容易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直接后果是集体收益流失、公共资金使用效益下降,制约村集体经济发展;更深层影响在于群众获得感受损、干群关系受冲击,基层治理成本上升。对乡村振兴而言,“家底”管不好,产业项目落地、基础设施管护、公共服务供给都会受影响,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和制度基础也会被削弱。 对策:围绕上述症结,河南纪检监察机关以“查、改、治”一体推进整治,突出压实责任、摸清底数、强化监督、规范管理。 一是靠前监督推动清产核资,先把“家底账”算清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农业农村部门开展清产核资,推动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收益权深入明晰,确保资产资源“登记到位、标注到位、台账到位”。省级层面推动制定深化整治标准工作指引,明确监管重点和工作要求,督促乡镇(街道)全面掌握各村(社区)底数;对群众关切事项及时回应,并以便于监督的方式公开展示。 二是强化协同联动,把责任链条压紧压实。通过监督检查室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协作、通报会商、跟踪督办等方式,推动职能部门成立工作指导组深入一线,对资产清查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限期整改,形成“发现问题—交办整改—复核销号”的闭环管理,防止“查而不改”“改而不实”。 三是以合同规范为切入口整治“风险点”,推动制度落到末端。针对未经民主程序、合同要素缺失、履约不到位等问题,河南多地通过逐村逐项核查、账实对比、走访座谈等方式排查问题合同,纠正显失公平、程序不合规等情形,推动合同订立、履行、价款收缴、收益分配全流程规范。济源示范区联合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等部门对重点村开展集中排查;安阳市文峰区对村级合同开展系统排查,发现问题合同并推动挽回集体经济损失,传递出“集体利益不容侵蚀”的明确信号。 四是把公开公示作为重点抓紧抓实,提升群众监督的便利度。濮阳市推动加大“三资”公示公开力度,督促各村(社区)综合运用管理平台、村务公开栏等载体,及时公开管理使用情况,并通过群众代表签字确认等方式增强结果公信力。开封市组织纪检监察力量走村入户听取意见、收集线索,把监督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提高问题发现的精准度。 五是用数字化手段提升治理效能,推动监管从“事后查”向“实时管”转变。部分地区探索建设大数据监管平台,整合土地确权等关键信息,实现土地性质、利用现状、合同情况等可视化管理,为发现异常、预警风险提供技术支撑。 前景:从治理趋势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正由集中整治向制度化、常态化转变。随着清产核资更细、公开公示更规范、合同管理更严、数字监管更完善,集体资产将更好转化为集体收益和公共服务能力,推动村集体经济“增收有源、用钱有据、分配有章”。同时,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对侵害集体利益行为的查处力度,有助于形成震慑,倒逼基层干部依法依规履职,进一步巩固乡村振兴的清廉底色。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表面上是经济管理问题,本质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基层治理基础。河南的实践表明,只有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基层,把制度建设与治理创新做实做细——才能补齐历史欠账——让集体资产真正转化为惠民富民的“源头活水”,为乡村振兴提供更稳固、更持久的支撑。随着整治持续推进,基层治理的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中原大地也在探索中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