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汇能湖北新能源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被罚350000元

最近在能源信用公示栏看到个新闻,我还蛮有兴趣跟大家聊聊的。中核汇能湖北新能源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给咱们国网露了一手,不过可惜的是因为没在开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华中能源监管局就给他们开了一张罚单。2月7日的时候,华中能源监管局直接对他们做出了罚款350000元的决定,这点可不能小觑。 那事情的原委呢,是因为荆州区100MW一期40MW飞轮储能电站项目开工前没办手续,就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罚标准可都是按照《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来执行的,没问题。 中核汇能湖北新能源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成立时间是在2024年,负责人是戴承钧,他也是中核汇能湖北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法人,这家公司是在2023年成立的,注册资本有1000万元人民币。不过我还发现,他们的母公司是中核汇能有限公司,成立时间就比较早了,是在2011年就有了。中核汇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可是286481.1246万元人民币呢。 这次处罚中也提到了具体的法条规定和依据,在这个过程中也给咱们提了个醒: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必须按规定把手续办好。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当然了,这次的处罚也是正常执行完毕了。 所以说在建设项目中可千万不能大意疏忽这些细节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