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发了个公告,就是为了要把2026年马上要实行的那个《增值税法》跟现在的老规矩

财政部跟国家税务总局最近联合发了个公告,就是为了要把2026年马上要实行的那个《增值税法》跟现在的老规矩接上,让新旧税制在出口这块能顺顺当当地过渡。说白了,就是想给搞出口的企业一个稳定、透明的环境,让他们心里有数。这次发布的公告就是2026年的第11号文件。 这个政策不仅是简单地翻旧账,更是为了适应新发展阶段和构建新格局。把那些原来管得杂七杂八的政策都给梳理清楚了。这次公告对出口货物还有那些跨境销售的服务、无形资产全都进行了界定,直接告诉大家什么情况下该退税、免税或者是交税。 先说货物这块,想退税就必须满足四个条件:东西得卖到境外去、得报关出去、会计上得确认销售了、还有得按规定把钱收回来。最有意思的是,公告里列了九种情况把“视同出口”给说死了。比如卖给特殊区域里的单位或者境外单位的货、免税店卖的东西、用来中标外国项目的机电产品、运到国际运输工具上的货等等。这就把保税物流、离岛免税、国际招标这些新业务都给涵盖进去了,特别是还把在轨交付的航天器纳入了“视同出口”,这对商业航天这些高科技产业太有帮助了。 再看看跨境应税行为这块,政策优惠直接给到了服务和无形资产头上。像研发设计这些服务、软件和信息系统服务,还有技术转让等十类服务和无形资产,只要是卖给境外单位、完全在境外消费的,都能享受退税政策。这里头最关键的是把离岸服务外包细分了ITO、BPO和KPO这三个类型。这就说明国家是真心想扶持那些知识密集型的服务业出口了。 公告里还把“退、免、征”这三种情况都给框定死了,确保所有业务都有规矩可循。这回两部门的动作很快,就是要给市场吃颗定心丸。清晰的政策就是企业的底气和信心来源。接下来相关部门得把这个政策宣传好、执行到位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