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试点成效显著 政策创新破解老旧小区改造难题

问题——老旧住房安全和居住品质上的短板依然明显。多地老旧小区存在结构老化、抗震能力不足、消防风险上升等问题,部分房屋被鉴定为C级、D级危房,隐患不能忽视。同时,一些住房功能缺失较突出,厨房、卫生间等配套不完善,“筒子楼”等居住条件与居民对更好生活的期待仍有差距。如何在不大拆大建的前提下,同时兼顾安全、品质和民生获得感,成为城市治理需要直面的课题。 原因——从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更新的现实选择。一上,快速城镇化多年后,新增建设用地空间趋紧,城市发展更需要存量中挖潜,通过更新带动品质提升和结构优化。另一上,居民“就地改善”的意愿持续增强,相比远距离安置,“原地原拆原建”更有利于保持生活圈稳定、延续社区关系、降低搬迁成本。政策层面也强调节约集约用地、把更多资源投向民生,推动城市更新从“扩张式”转向“精细化”。 影响——从“住有所居”迈向“住有宜居”,治理方式也同步调整。试点实践显示,“原拆原建”有助于系统消除危旧房风险,提升抗震、防火等关键性能,并通过户型优化、适老化改造、电梯加装等补齐功能短板,带动社区环境整体改善。更重要的是,项目推进中逐步形成“居民参与决策、政府提供保障、市场与国企协同”的新型治理结构,为各地探索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机制提供了参考。 对策——用协商凝聚共识,用改革优化流程,用多元资金形成保障。各地普遍反映,推进难点主要集中在意见难统一、筹资压力大、政策衔接不够、审批链条偏长诸上。对此,试点城市主要从三方面突破:一是把协商前置,通过业主大会、代表议事等方式充分沟通,推动形成共识;二是推动审批并联办理、窗口集成服务,压缩办理时限,以明确规则提升确定性;三是建立多渠道资金分担机制,通过财政补助、国企参与、居民合理出资等方式统筹平衡,并完善税费减免、金融支持等配套政策,降低居民改造门槛。 在实践层面,长沙、广州、遂宁等地的进展为“原拆原建”提供了可操作路径。长沙一处上世纪70年代建成的危房在居民表决通过后启动拆建,政府按面积给予补贴,并采用并联审批加快进度,新房在较短周期内交付,得房率与安全性能明显提升。遂宁一处项目由居民代表牵头建立协调机制,形成“居民出资+政府与国企补贴”的资金结构,前期反复核算资金与费用构成,并将电梯配置、户型完善等同步纳入方案,力争实现“建成即宜居、回迁即办证”。广州花都一处D级危房项目中,政府对设计等环节给予支持,居民依法依规筹资推进,工期缩短、功能提升较为明显。涉及的做法被纳入示范清单,发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信号。 同时,改造对象也更趋聚焦与精准:优先推进C级、D级危房;将预制板楼、房龄较长且隐患突出的房屋纳入排查整治重点;对缺少独立生活设施的老旧住房,通过拆建或成套化改造补齐功能;对砖木结构等防火能力偏弱的房屋,在兼顾风貌与安全的前提下分类实施。部分地区还通过简化流程、压缩时限、建立“一站式”办理机制,将分散在多部门的事项集成办理,以制度化方式减少等待成本。 前景——在示范带动下,“原拆原建”将更强调规范、可持续和安全底线。业内普遍认为,下一步推广的关键在于三点:其一,明确适用边界与技术标准,完善房屋鉴定、设计施工、质量验收的闭环管理,把安全放在首位;其二,健全资金筹措与风险分担机制,既避免群众负担过重,也防止“一哄而上”形成新的隐性债务;其三,强化全流程公开透明,明确补助规则、费用构成与产权办理路径,稳定预期、减少纠纷。随着更多城市总结试点经验、完善配套政策,城市更新有望从“点状突破”走向“制度成型”,在更大范围内推动危旧住房系统治理与民生改善同步推进。

“原拆原建”不只是把房子拆了再建,更是对存量时代城市治理能力的一次检验。以群众意愿为起点,以安全质量为底线,以制度协同为抓手,更新才能既提速,也更贴近生活。随着更多试点经验沉淀为可复制的规则,城市更新将从“项目推进”走向“机制成型”,为提升城市品质与民生福祉打开更稳定的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