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八部门联合出台了个新规,把《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和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认定办法》给印出来了。中新网2月28日就报道了,说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新闻出版署、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还有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这八家单位一起弄的。 这个办法有6条,我大概看了下。目的是为了科学认定哪些平台对未成年人影响大。规定了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地做,要保障他们的权益。国家网信部门得牵头带着其他几个部门一块儿搞这个认定。 大概流程是这样的:符合标准的平台要主动申请,把自评估报告交上去。要是有咨询委员会觉得某平台符合标准但没主动申请,就会建议把它纳入进来,然后通知它提交报告。 对于那些影响大的平台,认定的时候还要看它的下载量、用户数量、未成年人登录频次、使用时长这些指标。要是近3年里出过不少事,影响不好的平台也会被列进去。 认定工作原则上每3年搞一次,或者是平台用户激增的时候才启动。咨询委员会会去调研、走访、开座谈会听听大家的意见。 最后公布名单的时候要征求社会意见,一般不能少于30天。被认定的平台觉得自己不达标了还可以申请改一下。 如果平台没按规定配合或者提供假材料、隐瞒事实,相关部门就会依法处理。这个办法的施行日期定在2026年4月1日。 有个细节得提一下,第七条里提到符合条件之一的就要认定为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的平台。比如专门给未成年人用的产品注册用户超过1000万,或者月活跃用户超过100万的那种。 还有就是第十条提到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收到通知后要在20个工作日内提交自评估报告。第六章附则里也写了这个办法从2026年4月1日起开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