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年过八旬的张山北夫妇,年纪大了没了干活的力气,手头又紧巴,日子过得很是艰难。老两口还都病着呢,有一个人瘫在床上要人照顾。没办法,他们只能去养老机构住着。可那每月好几千块钱的住宿费,把本就捉襟见肘的日子压得更喘不过气来。 这两位老人有五个子女,个个都有劳动能力,有的还有些家底。可当老两口找孩子们要赡养费的时候,没一个肯认账的。有的拿家里开销大当借口,有的互相推搡说责任分不均,甚至翻出几十年前的烂账旧事,死活不肯把赡养老人这份法律上的责任扛起来。养老院的人说,自从老人住进去以后,五个孩子没一个来看过,连句像样的问候都不肯说。 这事儿背后问题不少。有些子女不懂法,没搞清楚赡养爸妈那是强制性的义务,不能因为家里闹别扭或者以前有过节就免了。现在大家住得越来越散,传统的靠家庭养老的路子也走得没以前顺畅了。有的子女心里那本账算得太精了,在自家小日子和爸妈那点事儿上总是把钱看得比亲情重。再加上以前搬过家,户籍资料不全,以后打官司也变得更麻烦。 自己找孩子们商量不顶用了,老两口只能找社区帮忙,把案子报到了检察机关。检察院接手一查发现户口本上找不到人,办案的人就跑到社保部门、社区档案室还有以前的老家去翻档案,这才把那五个子女的底细给摸透了。 考虑到这是家事纠纷,检察院先试着调解了三次线上会谈,专门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的赡养规定给大伙儿讲清楚了,还把养老机构的负责人请来陈述老人的难处。可惜调解没起作用,孩子们还是互相推诿着不肯出钱。法律调解不行了,检察院就依法支持老两口去法院告了。法院一判下来,说这五个子女明明有能力赡养却耍赖皮,违反了法律,必须得按时把赡养费交上。 这判决不光解了老两口的急火攻心,还告诉大家赡养这事儿是铁打的规矩绕不开。现在咱们国家老龄化越来越严重,这种纠纷以后说不定会越来越多。这就得各方面一块儿使劲:司法机关得继续把老年人的维权路修得更通畅些,对那些耍赖皮的行为得好好治一治;社区和基层组织得盯着点家庭矛盾苗头,多宣传孝亲敬老的好传统;社会保障体系也得跟上,给那些日子难过的老人搭把手兜底儿。 只有法律、道德和社会保障一起上双保险,“老有所养”的底线才守得住。孝敬父母是咱们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也是咱们做子女的法律义务。这案子虽然用法院判决给了个说法,可留给咱们的思考还挺多的:现在日子好了吃穿不愁了,怎么才能让尊重老人变成大伙儿心里的共识? 家庭可是社会的最小单位啊,感情哪能因为过了多少年就淡忘了呢?更不能被钱袋子给挡住了视线。只有法律上硬气点儿加上人情味足一点儿,制度上管着点儿加上教育上好一点地教着点儿,才能让每一位老人都能在有尊严又安稳的日子里过晚年。这不光是一家人的责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