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文昌的陈先生花4万元买了辆二手长城炮皮卡车,原本想用来拉海鲜,结果刚开不到一个月,车就被不明人员拖走了。后来才知道,这车原来被抵押给了金融公司,原车主还没还清贷款。陈先生去找卖家李某帮忙追车,李某一开始答应5天内解决,后来一拖再拖,现在已经一个多月了,还是没消息。李某承认卖的是抵押车,交易性质是“债权和使用权转让”。他给陈先生看了个电子协议,上面写着乙方知道产权没过户要自己承担风险,还说协议经过了备案。不过陈先生说当时没签纸质合同,销售人员只在平板电脑上让他签了名。他们当时还承诺“用车没有后顾之忧”,也说要做屏蔽房检测定位。对于现在追不回车的事,李某说是因为抵押车交易特殊,没法说追就追回。泰和泰(海口)律师事务所的刘鹏律师分析说,如果合同是双方自愿签的且不违法,那合同就是有效的。车行有义务让消费者正常用车。现在车被抵押权人拿回去了,车行的交付行为可能有问题或者违约了。消费者有权要求车行帮忙追回车辆或者退款。刘鹏律师还提醒大家,买抵押车风险很高。车在法律上还有担保物权,原车主没还清债务前是不能随便处理车的。买二手车一定要查清楚产权证明、有没有抵押登记、贷款清没结清这些信息。对于“债权转让”这种交易方式要小心,签订合同时要看清楚条款里的风险说明。 陈先生的遭遇反映出现在二手车市场有些不规范的地方。有些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卖低价车淡化风险导致消费者维权难。这就给大家提了个醒:以后买车得多长个心眼儿。 咱们海南海口的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说了:只要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就是有效的。如果商家不能让你正常用车那他就是违约了。 这次事件也暴露了很多问题: 1. 有些商家为了卖低价车故意不说清楚风险导致消费者吃亏。 2. 消费者在买车前一定要多做功课仔细核实信息审阅合同避免贪图小便宜吃大亏。 3. 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