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说说最近那档子事儿,最高检在2024年2月27日就把一个大案子给捅出来了。事情得从2020年11月说起,那时候刘某某和樊某某合伙搞了个山东某医药连锁公司。这两人太坏了,找到吴某某和王某某当分店老板,还在电视台上使劲打那种专门忽悠老年人的广告。电话那头一接,业务员就装模作样地开始忽悠,把含有假养生讲座和“宫廷秘方小药丸”的评书机寄给老人,让老人们听着听着就信以为真,以为这种药能治百病。其实这玩意儿根本没那个本事,就是个只能调理身体的OTC非处方药“固本延龄丸”,进价才几十块钱,愣是被卖到了四五倍的高价。刘某某明明知道他们在诈骗,还通过非正常手段给人办药师证,用公司名义收钱进货。结果害了好多老人不仅花了冤枉钱,甚至连正规治疗都不去了。后来鉴定出来,光是这一欺诈行为卖出去的药金额就有22250710元。 历下区检察院在办诈骗案的时候发现了这事儿线索,赶紧当成民事公益诉讼给立案了,还发了公告。案子后来转给了济南市检察院审查。检察院琢磨着光抓那几个诈骗的不够,毕竟被骗的人多而且散,没法全都覆盖上。所以他们决定对没构成犯罪的人追究民事责任。到了2024年8月6日,济南中院就被济南市检察院给告了。他们想让五个人赔一大笔惩罚性赔偿金,还要在国家级媒体上赔礼道歉。为了防着人转移财产跑了,检察院还专门建议法院去查控冻结财产。 一审判下来之后刘某某不服上诉了。结果到了2026年3月9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给出了最终判决。这回扣掉刑事犯罪里那475个明确被害人买走的1419298元之后,法院判某医药公司和樊某某连带赔偿20831412元,刘某某他们几个也得在自己的责任范围内赔钱道歉。 最高检还提到了检察机关是怎么干活的。他们盯着OTC药品的虚假宣传和欺诈销售这一块呢,把那些在刑事案件里没法追究的人给揪出来打民事官司,就是要把那些不特定的消费者权益都保护起来。办案的时候检察院还主动建议法院冻结财产保平安,这不仅仅是为了守住老年消费者的权益线,更是给以后怎么衔接民事公益诉讼和刑事追责提供了好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