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026年4月1日起执行“谁采购谁验收”

成都要搞大事,市财政局发文搞了个新规,决定从2026年4月1日起执行。这次主要是为了纠正“重采购、轻验收”的老毛病,把“谁采购谁验收”这个大责任落在实处。针对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规定得特别死:采购单位必须成立验收小组,而且小组里至少得有3个人,最好是懂行的业务人员,不能让之前那些负责招投标的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掺和进来,必须保证独立性。要是碰到中标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大单子或者技术特别复杂的活儿,还得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或技术检测机构来给看一眼。验收结果直接关系到能不能拿到钱。只要验收通过了,单位就必须按合同付钱;要是没通过,就得让供应商整改甚至重新来一次。《细则》还列出了五种绝对不能给钱的情况,除了预付款以外。这招真是够狠,直接给财政资金支付筑起了一道防火墙。除了拿钱挂钩外,验收结果还要跟项目绩效评价连上关系。对于这种强化责任的做法,不少做生意的老板表示很支持。长期做政府采购的王女士就说,把标准和时间都定得明明白白,其实对我们供应商来说是一种保护。这次新规核心就两条:谁买的东西谁验收;没验好就不给钱。 时间线:2026年4月1日起实施;2026年4月新规开始生效。 地点:成都市、成都市财政局。 数据点: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0万元以上;中标成交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验收小组人数至少3人。 人物:3人验收小组、王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