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20日,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回复了网友提出的一个疑惑:为什么同样是国家集采的药品,在不同省份价格却不一样呢?国家医保局在建立之后,推行了“带量采购、以量换价”的政策,原研和过评药品就进行了带量采购,中选的药品价格下降很多,群众的负担也就降低了。为了保证药品稳定供应和真正的带量采购,大多数国家集采的品种都由多个企业中标。他们采用分区域供应的方式,以省为单位划分供应区域,企业按照价格由低到高轮流选择供应省份和医疗机构签订合同。这样一来,非供应区域没有采购量的保障,国家政策也就没有强制要求执行中选价格。 为了切实减轻山东省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山东省就针对未在本省供应的药品采取了价格联动规则。这些规则规定:挂网价格要联动到这个药品在其他省份最低挂网价或者是梯度降价后的价格,保证非中选但给山东省供应的药品维持低水平。因为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的价格并不是正常挂网的价格,所以不能作为价格联动依据。这就导致同一个中选药品在不同省份之间出现了差异。 郭芷瑞还有郑昕玮审核了这篇报道,由黄宇主编康延芳编辑制作完成。报道取材于网络内容并提醒大家谨慎鉴别信息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