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流域启动年度禁渔期 多部门联动保护水生生物资源

闽江水域将迎来一年一度的“禁渔期”。按有关规定,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闽江水域实行禁渔。禁渔范围覆盖闽江干流从水口库区闽清境至福州市长乐区金刚腿江段,并包括乌龙江在内。除休闲渔业和娱乐性垂钓外,各类捕捞作业一律禁止。

禁渔不是一味“禁”,而是为自然留出繁衍的窗口,也为产业转型腾出空间。只有把制度执行与公众参与结合起来,把资源养护与产业升级兼顾,才能让闽江的生态价值持续转化为民生福祉和高质量发展的长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