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成都,有个叫小文的人在网络上拍下了一辆价值11万元的汽车,只用了1元钱。这原本是个大促销活动,可商家却表示那只是个“测试链接”,拒绝发货。小文给周捷法官反映了情况,说这个活动他早就有心理准备了。2025年10月,这件事在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成都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学生也参加了旁听。小文描述自己在某电商平台上浏览时,看到一辆汽车只卖1元钱。他点进去后成功支付了货款,结果喜悦没有持续多久。商家后来告诉他,那是“测试链接”,不是真实的售车活动。他把消息告诉律师后,律师认为商家应该对自己的展示行为负责。小文觉得自己被欺骗了,请求法院判他获得合同约定的车辆或者由商家赔偿损失118900元。法庭上,被告某汽车公司解释说他们并没有真的在卖车。他们指出链接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厂商与品牌不符、配置描述错误、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等。他们还说链接是店铺后台误操作上线的测试品。商家声称他们没有和小文达成买卖合意,所以合同不成立。法院审理期间,双方围绕着商品页面是否构成一个明确的要约展开辩论。被告方认为小文应该知道链接有问题,因为信息互相矛盾。而原告则坚持认为自己作为普通消费者没有能力辨别后台错误。法官周捷指出网络购物合同的成立要依据要约和承诺规则,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这次庭审中还提到了电商平台作为被告之一不承担连带责任,要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由于双方分歧很大,被告方当庭拒绝调解。法官周捷在这次庭审中明确了网络购物合同的司法认定标准,平衡消费者权益与电商行业发展。 这个案件给大家带来了很多启示:我们在网络购物时要保持理性消费态度,并且要规范经营才能维护公平有序的网络交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