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AI数字艺人撞脸明星”引发了广泛讨论。2024年4月,上海一家影视传媒公司发布了一段视频,宣布签约了两名AI数字艺人秦凌岳和林汐颜,视频还透露这两位AI数字艺人将参演AI剧集。尽管有人认为他们的表演没有感染力,但也有人认为AI数字艺人在高难度拍摄方面有优势。不过,网友们最关注的是这两个AI数字艺人外貌与多位明星高度相似的问题,这引发了关于侵犯肖像权的争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琦指出,判断AI数字艺人是否侵犯肖像权,关键在于能否从数字人的形象识别出真人。如果形象能让公众稳定识别出特定真人,就可能涉嫌侵权。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郭旨龙建议维权者首先固定电子证据,最好通过公证方式收集证据,然后委托律师提起民事诉讼。如果侵权成立,责任由开发者和经营者承担。他们需要停止使用数字人并赔礼道歉,如果造成损失还需赔偿。 除了撞脸问题外,还有声音被滥用的“AI偷声”现象。殷女士是一位配音师,她的声音被他人未经授权地用在了短视频中。她认为这是侵犯了她的权益。殷女士表示她从事声音相关行业,并且以此谋生,如果她的声音没有经过授权就被广泛使用的话,她以后的工作将受到影响。 2024年4月23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宣判了全国首例“AI声音侵权案”。法院认定利用人工智能合成的声音如果具有可识别性,并且一般社会公众能够根据音色、语调和发音风格关联到该自然人,就可以认定为侵权行为。判决结果是被告某科技公司、某软件公司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5万元。 法学专家提醒创作者不要“撞脸”或“融脸”,如果确实需要参考真人形象就要获得合法授权。AI技术为演艺行业带来了新的可能性和活力,但创作者必须坚守法律底线。只有通过完善立法和强化行业自律才能让AI技术成为行业发展的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