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现在出去玩,越来越喜欢找个搭子一起拼了。这种模式挺灵活,还能分摊成本,不过也存在组织松散、约定不明确的问题,容易惹上麻烦。最近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刚审完一起案子,正好给大家提个醒。 事情是这样的:2024年,张某在网上发了个帖子,打算从深圳自驾去新疆玩32天,费用大家AA平摊。赵某看到了就报名加入。出发前,俩人还在微信上聊了很多,张某还专门发了个《自愿结伴出游安全免责声明》,上面写得很清楚:如果中途有人想退队,得提前告诉大家,自己还要承担离队后的一切责任。赵某没说什么,默认了这个规则。 团队顺利到了新疆乌孙古道徒步。可走到半路,赵某因为体力跟不上,也没提前打招呼,直接就走了,还说不想再继续后面的行程。这一下把大家的计划全打乱了。团队只能把回程缩短,本来是打算开车回去的,结果改成坐飞机带车托运回深圳,多花了不少机票和托运的钱。张某觉得这些多出来的钱得让赵某出,调解没谈拢,他就把赵某告到了法院。 法院觉得这事关键在于看双方是不是有合同关系。张某那个帖子写得挺详细的,赵某也是主动联系的,还认可了《免责声明》里的内容,所以双方其实已经形成了结伴出游的合同关系。那个《免责声明》里关于提前告知离队的规定,是合同里很重要的一部分,对大家都有约束力。 赵某在半路擅自离队又没打招呼,事后又不愿意分担费用。这行为不仅违反了约定,也违反了诚信原则。法院判他违约没错。至于赔偿多少?因为双方事先没说赔多少钱,张某也拿不出确切证据证明损失多少,法院就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了2600元。 虽然钱不多,但这案子说的是大道理。它告诉大家:哪怕是在网上找的搭子一起玩,只要达成一致意见并写了具体规定,这就有法律效力了。法院处理好这个纠纷不仅维护了张某的权益,更传递了尊重契约的好风气。 龙华区法院的法官也借此提醒大家:参加那种“拼团”“拼车”的时候,最好还是白纸黑字写清楚行程、费用怎么分、谁违约怎么罚这些关键条款。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合同示范文本库可以给大家做参考。这次公正的判决给新兴的社交消费定了个规矩,也给社会营造了诚信和谐的环境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