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城市更新实施意见 锚定2030年打造现代化宜居城市新样本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福建省城市更新工作实施意见》,为全省城市更新工作提供指导。文件明确以建设创新、宜居、美丽、智慧的城市为目标,全面推动城市更新行动。 当前,福建城市发展面临老旧小区环境不佳、功能欠缺、管理不善等问题,老旧街区活力不足,部分文化遗产闲置,这些问题既影响居民生活质量,也制约城市发展。随着城镇化进入新阶段,城市发展需要从扩张转向内涵提升。 实施意见提出六大重点任务: 1. 既有建筑改造:重点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福州、厦门将试点房屋体检等创新举措; 2. 老旧小区改造:到2030年建立政府、市场、居民共同参与的改造机制,完善基础设施,支持加装电梯; 3. 完整社区建设:2026年起每年打造一批省级示范项目,构建便民生活圈; 4. 老旧街区改造:每年每个设区市打造一条特色街区,推进商业街区和火车站周边更新; 5. 城中村改造:因地制宜推进,通过存量住房解决安置问题; 6. 产业升级: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培育新兴产业,促进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文件提出到2027年完成国家计划棚改项目,到2030年实现城市品质全面提升。强调要通过更新行动创造新需求,推动城市治理能力提升。

城市更新的核心在于提升服务能力和治理水平。福建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既回应民生需求,也为经济发展提供新动力。随着政策落实,将推动城市从单点改造走向系统提升,让老城焕发活力,新城更具温度,助力现代化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