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跑分”洗钱借用网络账号,普通人容易沦为犯罪链条中的“工具人”。衡南警方通报的案件显示,违法行为人刘某因“碍于面子”、心存侥幸,在明知出借个人账户可能被用于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将本人实名微信账号交由他人使用,参与所谓“跑分”操作,累计协助转移资金30万余元。公安机关认定其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活动提供了支付结算、个人信息等帮助,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对刘某处以行政拘留12日。 原因——熟人牵线叠加“来钱快”,放大侥幸心理与风险误判。 从同类案件看,“跑分”团伙常以“刷流水”“代收代付”“短期借用账号”等名义包装,通过熟人关系降低当事人警惕,并用“不会出事”“只是走账”“不需要你做什么”等话术弱化违法性。一些人对“账户即责任”的法律边界认识不足,误以为自己未直接诈骗、未获利就不会担责;也有人碍于人情或被小额报酬诱惑,把实名支付账户、社交账号交给他人操作。事实上,在电诈治理中,账户是资金流转的关键节点,一旦被利用,出借者就可能被卷入洗钱环节。 影响——既扰乱资金秩序,也放大电诈危害,个人同样要付出代价。 “跑分”洗钱通过分散转账、层层过账、快速提现等方式切断资金追踪链条,增加止付、追赃难度,客观上加重电信网络诈骗对群众财产安全的侵害。对出借者而言,风险同样直接:账户一旦涉案,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追究,同时还会出现账户受限、征信受影响等后果,并对就业、贷款、出入境及日常金融活动造成长期影响。这类行为也会削弱整体反诈防线,推高治理成本,破坏正常支付结算秩序和市场信用环境。 对策——管住账户、守住底线,把“不能借”落到行动上。 一是提高对“刷单返利”“跑分兼职”等诱导套路的识别能力。凡是提出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社交账号,或要求“代收款再转出”“提供收款码走账”的,都要提高警惕,及时拒绝,并保留聊天记录等线索。 二是强化实名账户责任意识。实名账户与个人身份、资金安全、信用记录紧密关联,所谓“借一下”“帮朋友过账”都可能触碰法律红线。面对人情压力要敢于说“不”,对“轻松赚钱”保持不信、不试、不参与。 三是加强个人信息和关键介质管理。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支付账号及验证码等要妥善保管,不随意扫陌生二维码,不向他人提供动态口令,不把手机交由他人代操作转账。发现账户异常、被要求代收代付或遇到疑似涉诈信息,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或反诈专线咨询举报。 前景——法治与技术同步发力,压缩“跑分”灰产生存空间。 目前,各地持续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其上下游黑灰产的打击力度,支付平台风控与银行反洗钱监测不断加强,异常交易识别、涉诈账户管控、资金快速止付等机制逐步完善。随着《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持续落地、跨部门协同治理深化以及公众反诈意识提升,“跑分”洗钱将面临更高违法成本与更强监管压力。但同时,犯罪手法也可能向更隐蔽的“借壳账户”“远程操控”“多平台分流”演变,仍需保持高压打击与常态化宣传教育并行,推动形成“全民防诈、全链打击、全域治理”的工作格局。
电信网络诈骗屡禁不止,往往不是骗子有多“高明”,而是有人在侥幸与贪念中松动了底线;出借一次账户,看似是“帮忙”,实则可能成为他人犯罪的通道。守住账号、守住信息、守住法律红线,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