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矩这种东西啊,本来就有喜有厌,就像天上的月亮,亮堂堂地照着万物,大家都觉得好,可

规矩这种东西啊,本来就有喜有厌,就像天上的月亮,亮堂堂地照着万物,大家都觉得好,可那些偷东西的贼就特别讨厌这亮光。毕竟规矩是用来管人约束人的,谁能保证所有人都喜欢它?没办法尽如人意,只能问心无愧就行。 当年侯耀文先生是我的师父,我们之间有过一场师徒如父子的关系。2004年10月,我正式给侯先生磕了头,行过拜师礼。从那以后,“三节两寿”就成了必须去的规矩。春节日子过,端午中秋也得去看望师娘,这可是行业里定下来的铁律。 那时候德云社做商演,铁路文工团也在做。所有的活儿都先紧着师父那边来。德云社要是没有郭德纲、于谦在台口,票价也就是两三万;要是有他俩一起登台,那可是商演的高价。合同上还规定了一个城市不能同时有两场演出。一场演出下来,郭德纲和于谦的演出费一共两千块。尽管这经济损失挺大,但我心甘情愿地给师父效力。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了2007年侯先生去世。我拍着胸脯跟别人说,“我把这活全给师傅干了”,这可不仅仅是开玩笑的话。因为在我们行业里有个不成文的规定,“三年学徒,两年效力”。徒弟学本事是师父的恩情,挣的钱前两年大部分都得交给师父。 除了这些明面的规矩,民间小偷也有他们的说法。比如在天津有那种叫“吃白钱的”小偷,偷到东西后不能马上转手卖出去。得留几天看看有没有失主找上门来。如果三天内没人找就把东西吞了;如果有人找来就把钱留下、把包送回去。 这种做法也是为了保险起见啊,你永远不知道自己偷的这个人身份是什么样的。要是不小心惹上有身份的人,那可不是小事。这就跟宫里的规矩差不多了。皇上吃饭都得守规矩呢。 你看电视剧里皇上吃饭的样子吧,太监玩命给夹一个菜其实是不对的。皇上吃饭讲究是吃一看二眼观三。吃的菜、看的菜和观赏的菜是不一样的三种菜。 皇上要是指着一道菜说爱吃好的话,太监就会把菜夹过来。最多三口吃完之后这道菜就得端走了。为什么要这么干?因为皇上太爱吃某种东西的话,会有人在这道菜里做手脚害皇上呢! 规矩这东西真是无处不在啊!不管是宫里还是民间还是相声圈里都有各自的一套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嘛!只有守好了规矩才能行得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