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阳原县联合执法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近年来,随着公众生态文明意识增强、有关法律制度逐步健全,野生动物保护已不再只是单一执法问题,而是延伸为关乎生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市场秩序的综合治理工作。农贸市场、宠物店等场所交易频繁、品类多、溯源难,客观上容易成为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的风险点。针对该情况,阳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公安部门近日开展专项行动,坚持“全覆盖排查”和“重点靶向核查”同步推进,释放依法严管、持续整治的信号。 问题层面,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不仅破坏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稳定,还可能催生黑色链条,扰乱正常经营秩序。另外,个别经营者为逐利或吸引客流,店铺标识、宣传海报、网络发布中使用“野味”“野生”“珍稀”等夸大、诱导性表述,容易误导消费者并刺激非法需求。对此,本次行动将整治关口前移,既查“货”,也查“证”,更查“宣”,以规范宣传用语为切入点,压缩违法行为空间。 原因分析上,野生动植物交易违法行为具有隐蔽性和流动性。一上,部分个体经营者对保护名录、管理规定、检疫要求等掌握不足,存侥幸心理;另一上,非法交易常依托跨区域供货渠道,来源凭证不清、票据不全、口头交易等现象增加监管难度。此外,公众对“可买可卖”的传统认知尚未完全转变,消费端的模糊态度也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违法交易。正因如此,仅靠一次性检查难以根治,必须通过部门协同和常态治理形成合力。 影响上,此次专项行动对规范经营秩序、守护生态安全带来多重效果。执法人员逐一核验经营主体资质和动物合法来源凭证,对违法线索保持高压态势,有助于推动经营活动依法合规,减少灰色交易空间;同时,清理整治违规宣传用语,能够从源头遏制“靠噱头带动需求”的不良导向,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行动中同步开展普法宣传,现场解读《野生动物保护法》《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规,公布12315投诉举报渠道,深入强化“发现可举报、人人可监督”的社会共治氛围,为后续治理打下群众基础。 对策层面,阳原县此次做法体现出“执法+宣传+机制”并行的治理思路:一是拉网式排查,确保不留死角,覆盖2个农贸市场、4家宠物店,摸清风险底数;二是靶向式核查,提高精准度,紧盯高风险品类和关键环节,强化证照和来源凭证审查;三是加强普法宣传,推动经营者知边界、明底线;四是畅通举报渠道,把社会监督转化为治理资源。下一步,两部门提出深化联动协作、建立常态化巡查监管机制,意味着监管将从“专项整治”向“长效治理”延伸,形成持续震慑。 前景判断上,野生动物保护要取得更稳固成效,关键于推动监管向制度化、精细化、数字化发展。一上,应持续完善重点场所、重点品类的风险清单和巡查频次,引导执法资源向高风险点位倾斜;另一方面,可探索对经营主体开展分层分类指导,针对宠物经营、农贸交易等不同业态制定更具操作性的合规提示,提升守法经营能力。同时,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和联合惩戒,打通市场环节与运输、网络交易等链条的监管堵点。随着公众对生态安全关注度持续提升,依法治理与社会共治的协同效应有望进一步释放。

阳原县的实践表明,野生动物保护既需要严格执法,也需要机制创新。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上升为国家战略的背景下,各地可结合实际探索跨部门协同、科技赋能、全民共治的监管路径,让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更好惠及群众。本次市场整治行动虽告一段落,但守护绿水青山仍需久久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