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就新的APP规范征询公众意见,北京的刘育英记者报道了此事。这个征求意见稿建议APP只有在用户主动选择使用录音、录像等功能时,才能调用摄像头和麦克风。至于为什么规定这个,主要是为了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不让APP在用户不用这些功能或者和当前场景没关系的时候偷听偷拍。国家网信办给出的理由是为了规范信息收集,促进合理利用。征求意见稿还提到,收集用户信息的时候要尽量减少对用户权益的影响,把信息控制在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范围之内,不能多收。 刘育英说,征求意见稿规定APP在首次启动时要用弹窗这些显眼的方式给用户说清楚收集规则。用户必须得知道这些才能算是充分知情。还有,向第三方提供用户的信息必须要经过用户单独同意才行。此外征求意见稿要求APP得给用户提供一个注销账号的便捷功能。要是用户要注销账号,APP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把账号给注销了,把之前收集的信息都删掉或者匿名处理掉。 这个征求意见稿还有个要求是不让APP随便调取通讯录或者短信这类数据来收集别的用户的信息。不过如果是为了通讯联系、加好友或者备份数据这种情况,就不用这么严格。中新社北京1月10日发布了这条消息,意见反馈的截止日期是2026年2月9日。 到了2026年2月9日这天正好是给国家网信办反馈意见的截止时间点。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把这个征求意见稿公之于众是为了更好地规范互联网应用程序的个人信息收集行为。刘育英记者是在中新社的北京总部发的这条消息。 中新社的刘育英报道说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打算禁止APP偷听偷拍的行为。这个征求意见稿给出了明确的规则:互联网应用程序不得在用户停止使用相关功能或者无关场景调用相机和麦克风权限。 另外还有一个规定是关于注销账号的流程和时间限制:互联网应用程序应当在用户注销账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账号注销并删除相关个人信息或者进行匿名化处理。 关于提供服务所需权限这一点征求意见稿规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采取对个人信息主体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限于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所必需不得超范围收集使用个人信息。 这个征求意见稿还特别提到了用户知情同意的问题:互联网应用程序应当在首次启动时通过弹窗等显著方式向用户告知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并取得用户同意规则的明确表示。 关于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这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互联网应用程序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用户的单独同意。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发布了这条消息: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新规禁止APP偷听偷拍。这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是2026年2月9日。 这个新规旨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2026年2月9日就是大家反馈意见的最后期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