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化警方重拳整治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2026年1月,湖南新化县警方对非法运输和储存烟花爆竹采取了“零容忍”的严厉措施。这是继2025年12月处理了2人后,本月又查处了3起类似案件,共行政拘留了3人,没收了520多件烟花爆竹。这三起案例分别发生在1月23日、1月26日和1月28日。第一个案子是1月23日,邵阳籍的蒋某没有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开着面包车从邵阳市往新化县运了65件烟花爆竹,在白溪镇被警察查获。他因此被拘留,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也被没收。第二个案子是1月26日,炉观派出所接到线索后和相关部门一起执法,查了炉观镇市场里一个可疑窝点,发现王某在里面储存了400多件鞭炮和烟花,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王某随后被传唤调查,之后因为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拘留,储存的烟花爆竹也被没收了。第三个案子是1月28日,邵东籍的蒋某同样没有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开着普通车从邵东市往新化县洋溪镇运了43件烟花爆竹,被洋溪派出所民警逮住了。同样因为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拘留,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也被没收了。法律上《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都明确规定,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会被处以罚款或拘留。对于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部门可以对违法者处以1万元到5万元之间的罚款,并没收相关物品和违法所得。 另外2025年12月的案例中涉及2人,共计收缴了2万元到10万元之间的罚款。 根据这些规定给违法者一个警告:任何非法行为都不会被姑息。 如果构成犯罪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娄底市新化县公安以“零容忍”态度重拳整治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