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卷入电诈链条引发警示:检社联动观护帮教助迷途少女重返正途

问题——未成年人卷入电信网络诈骗链条呈现“低门槛、强诱导”特点;记者了解到,17岁的小花(化名)中专毕业后求职过程中进入一家公司从事电话业务,工作内容涉及以虚构身份诱导他人消费等行为。其在明知对应的行为涉嫌违法的情况下,仍出于“只是打工”“领固定工资”“不会出事”等心理继续从业,最终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依法查获。此类案件折射出部分青少年社会经验不足、风险识别能力弱,容易在“高薪招聘”“轻松上手”等话术诱导下被吸纳进违法犯罪环节,成为犯罪链条末端的执行者。 原因——多重因素叠加导致“误入”与“停留”。一上,电诈团伙常以正规企业外观掩饰违法本质,通过设置“客服”“话务”“售后”等岗位降低戒备,并以培训脚本、绩效提成强化行为依从。另一方面,部分未成年人离校后进入就业空档期,对劳动合同、用工主体、薪酬结构等缺乏辨识,面对短期收益与同伴影响容易产生侥幸心理。再者,部分家庭与学校离校后延伸管理和法治教育上存薄弱环节,导致个体遭遇异常招聘信息时缺少及时有效的提醒与求助渠道。 影响——不仅触犯刑法,更可能造成持续性人生风险。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实践中,即便从事的是看似“辅助性”“执行性”工作,只要参与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诱导他人转账或高价消费等环节,同样可能构成犯罪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对未成年人而言,一旦陷入犯罪,不仅面临司法处置和学业就业受阻,还可能带来心理创伤、社会关系破裂以及被犯罪团伙反向控制等风险。同时,电诈对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诚信基础造成侵蚀,治理成本高、危害范围广,必须在源头预防与末端治理两端同步发力。 对策——依法惩治与教育挽救并重,形成可复制的帮教闭环。鉴于小花案发时系未成年人、无犯罪前科并主动认罪认罚,当地检察机关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联合社工机构开展为期6个月的观护帮教。帮教措施突出“三个结合”:一是心理干预与行为矫治结合。针对案件带来的自责、焦虑等情绪,司法社工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帮助其稳定情绪、重建自我认同,降低再次误入歧途的风险。二是法治教育与风险识别结合。通过以案释法,讲清诈骗犯罪的构成要件与法律后果,重点解释“虚构身份诱导消费”等行为的违法本质,纠正“只是打工不担责”的错误认知,同时指导其掌握识别招聘陷阱、核验企业信息、保留证据和及时报警等基本方法。三是就业扶持与社会融入结合。围绕其现实发展需求,帮教团队将职业规划、求职指导、岗位推荐与日常考察相衔接,推动其以合法稳定就业替代高风险工作环境。考察期间,小花入职甜品店并凭工作表现逐步转岗管理岗位,期间自觉遵守考察规定,主动参与志愿服务,获得用人单位与帮教方的积极评价。考察期满后,经综合评估,当地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帮助其顺利回归正常生活轨道。 前景——推动“预防—惩治—帮教—回归”体系化建设仍需合力。受访法律人士认为,未成年人涉诈案件治理,关键在于前移关口、压实责任、打通资源。下一步可从三上着力:其一,完善离校未成年人就业指导与风险提示机制,加强对“高薪低门槛”招聘信息的识别培训,推动学校、社区与家庭形成连续性护航。其二,强化对涉诈用工链条的打击与溯源治理,依法从严惩处组织者、管理者与核心骨干,切断以“公司化运营”包装违法行为的空间。其三,健全司法社工、社区矫治、职业培训与用工单位协同机制,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可落地的教育矫治与就业通道,以减少再犯、提升社会融入度。

这起典型案例折射出司法温度与治理智慧的深度融合。当冰冷的法律条文遇上迷途少年的重生渴望,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既坚守了法治底线,又开辟了挽救通道。在数字经济时代,如何织密未成年人就业保护网,仍需社会各界持续探索。正如办案检察官所言:"每挽救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一个家庭的未来,更是为社会消除一份潜在风险。"这种以人为本的司法实践,正是新时代法治文明进步的生动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