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保证金收取随意、管理失序,群众负担与廉政风险叠加。
在部分农村地区,新建、改建、扩建住宅过程中曾普遍存在收取“风貌保证金”现象,初衷多为约束建筑垃圾乱倒、遏制违建、减少“裸房”。
但在基层执行中,收取主体、标准、票据、入账、退还条件与公示环节缺乏统一规范,导致“收得容易、退得困难”。
个别村干部利用制度空白挤占挪用,演变为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泉州南安市省新镇西埔村村民林女士为建房借款缴纳保证金,竣工后仍迟迟未退的经历,折射出该类问题的现实痛点:群众资金被长期占用,个别干部甚至将保证金转作个人用途,造成家庭负担加重、基层公信力受损。
原因——“村规民约”粗放运行与监管链条缺位,叠加资金压力催生偏差。
从制度层面看,保证金多源于村民自治框架下的约定,缺少上位规范支撑与统一执行口径,易出现各村“各行其是”。
从管理层面看,部分地区未将资金纳入村集体账户规范管理,财务票据不统一,收支公开不到位,造成账目不清、责任不明,遇到人员变动更易形成“历史遗留”。
从监督层面看,住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在建房监管、过程管控、竣工验收等方面职责分散,若协同不够、信息不通,容易出现监管“空档”。
从现实层面看,“裸房”治理与群众资金能力之间存在矛盾,一些建房家庭资金周转紧张,外立面装修等环节可能延后,若将其简单与退还条件捆绑,容易把治理压力转化为群众负担,进而诱发基层以“押金”替代服务与监管的路径依赖。
影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扰乱基层治理秩序,削弱政策执行效果。
保证金被拖欠或挪用,直接影响群众资金周转和生产生活安排,尤其对征迁安置、集中建房等资金密集型家庭冲击更大。
更重要的是,若收取缺乏依据、退还缺少时限、资金管理不透明,就会放大干群矛盾,削弱基层组织公信力,影响乡村治理效能。
与此同时,“一收了之”的做法也容易掩盖治理短板:把应由公共管理、公共服务解决的问题,转嫁为群众的财务负担,短期或许“见效快”,长期则可能造成治理成本上升、政策口碑下滑,甚至诱发新的违规违纪问题。
对策——以“小切口”整治推动系统整改,清退与建章立制同步发力。
针对突出问题,泉州市纪委监委将农村建房风貌保证金作为专项整治切入点,在全市范围梳理问题线索并严肃查处,形成震慑效应。
据介绍,相关整治共查处问题14起,处理19人,处分9人。
与此同时,泉州市住建部门发文督促基层村(居)委会全面取消收取风貌保证金,明确对违规收取或应退未退资金限期清退,并由纪检监察力量跟进督导,着力打通“清而不退、退而不全”的堵点。
在责任落实上,泉州市推动将清退工作与建房监管纳入统筹调度,督促住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地方党委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完善过程管控、竣工验收等机制,推动治理从“事后补救”向“事前预防、过程监督”转变。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清退农村建房风貌保证金3.88亿元,惠及2.08万户农户,群众获得感明显提升。
前景——从“押金治理”转向“服务治理”,以制度供给解决“裸房”等深层问题。
保证金清退是纠偏的一步,更关键的是防止问题反弹。
业内人士指出,随着农村建房管理制度逐步健全,单纯依靠保证金约束已不适应新形势,治理应回归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下一阶段,完善制度需聚焦三个方向:一是明确农村建房监管的流程标准与部门协同机制,形成可操作、可追溯的闭环管理;二是加强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推动收支管理、票据使用、信息公开常态化,堵住“人管钱”的风险口;三是强化政府服务供给,针对“裸房”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群众资金不足,探索更精准的政策工具和服务支持,通过优化审批服务、规范施工引导、完善验收与监督,推动乡村风貌提升与群众可承受能力相匹配,实现治理目标与民生关切的统一。
泉州市此次专项整治不仅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保证金问题,更揭示了基层治理中制度与监管的重要性。
从乱收费到清退资金,从被动管理到主动服务,这一转变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未来,如何通过制度创新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仍需持续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