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有起老年游客跟团猝死的案子,最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给出了终审判决,判旅行社赔35万多块钱。这事儿得从2024年7月说起。年过六旬的江某跟亲朋好友一起报了个北京五日游,结果出了岔子。 行程第一天晚上导游发了条短信,说第二天早上4点15分出发去八达岭长城,就简单提了一下行程顺序调整了,其他的啥也没说。江某他们这一行人凌晨出发去长城,刚到就已经累得不行。江某的家属想劝他歇歇,他还是坚持去了。结果到了车上,导游又临时加了好几个自费的项目和天坛公园的游览,这一下游览时间又拖长了,强度也大了。 悲剧发生在第三天。大家还是凌晨3点15分出发的,江某在路上慢慢跟不上了,最后体力不支晕倒在路边。路人帮忙抢救了一阵也没救回来。医生说他以前就有高血压病史,直接就因为呼吸心跳骤停走了。 江某家属把旅行社告到了法院,主要是因为旅行社擅自加项目、天天凌晨集合、还有出事的时候没及时救人这三点责任。旅行社倒是不承认,说这是江某自己病发猝死的,而且他也没跟旅行社说自己有高血压。 法院最后认为,旅行社这方面肯定有过错。一是安排得太不合理,连续两天让老人凌晨出发;二是临时加项目增加了体力消耗;三是遇到情况没及时救人。虽然江某自己也有责任没休息好没告知病史,但旅行社的这些疏忽跟他的死是有因果关系的。所以旅行社要担次要责任,赔了35万多块钱。 这个案子不光是个纠纷的了结,也是个警告。告诉旅游公司不能光想着赚钱,得把游客的安全放在第一位;也提醒老年人出门前要评估好自己的身体状况量力而行。只有大家都上心了,“夕阳红”的旅行才能真正开心又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