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院以司法守护生态文明建设 环境资源审判助推绿色发展高质量推进

在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新阶段的背景下,浙江省作为"两山"理念发源地,正通过司法创新构建生态保护屏障。

数据显示,2025年全省法院受理的环境资源案件数量持续高位运行,其中跨区域污染、生态破坏类案件占比显著提升,反映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深层矛盾。

究其原因,一方面随着环保监管趋严,历史遗留环境问题进入司法程序;另一方面,绿色产业快速发展催生新型纠纷。

以三门县危废倾倒案为例,犯罪呈现跨区域、链条化特征,8名被告人被判处实刑,彰显司法威慑力。

这种严格司法带来显著成效。

富阳法院处理的龙门古镇旅游公司破产案颇具代表性:通过首创"绿色评估+绿色准入"重整机制,不仅化解1亿元债务,更保住核心文旅资源。

2025年"五一"期间,该景区游客量同比增长208%,验证了司法护航绿色发展的实践价值。

在应对策略上,浙江法院形成三大创新:一是建立"生态e治"数字化监管平台,实现污染溯源治理;二是推广"碳汇代偿"等替代性修复方式,苍南法院的"蓝碳司法"案例中,22.5万元海洋碳汇资金用于红树林修复;三是建立"生态修复+产业振兴"联动机制,安吉景溪村漂流纠纷调解后,年客流量达35万人次。

展望未来,随着《长江保护法》《湿地保护法》等新规实施,环境司法将面临更复杂挑战。

浙江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深化"三合一"审判改革,探索生态补偿司法标准,为全国提供可复制的"生态司法浙江方案"。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任务,既考验制度执行力,也检验治理现代化水平。

从严惩治到精准修复,从守住底线到赋能转型,司法的力量在于把“生态价值”转化为可遵循的规则、可兑现的责任与可感知的成效。

面向未来,唯有持续以法治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让绿色成为发展最鲜明的底色,才能在现代化进程中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更高水平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