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重拳整治网络主播偷逃税行为 两起典型案例曝光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重庆市、甘肃省天水市两地税务部门近日集中通报了依法查处的网络主播偷逃税款典型案件,涉案金额合计近600万元,再次为快速发展的网络直播行业敲响依法纳税的警钟。

通报显示,重庆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锁定了拥有超过3000万粉丝的网络主播彭煊之。

数据监测发现,2021年至2023年间,该主播发布视频的平均点赞量稳定保持在100万左右,显示出较强的商业变现能力。

然而同期其主动申报缴纳的税费总额却不足160万元,申报规模与实际流量数据严重背离。

经深入调查核实,税务部门最终认定彭煊之存在隐匿收入、偷逃税款行为,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合计216.32万元。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税务部门对其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15.05万元的处理决定。

甘肃省天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查处的另一起案件同样引人关注。

网络主播杨遂娃在某平台拥有近30万粉丝,自2022年5月开始从事直播带货业务,其直播间人气火爆,带货销量在同类型主播中名列前茅。

但税务系统显示,2022年至2024年三年间,杨遂娃申报的纳税收入仅为23.25万元,缴纳税费总额仅1万余元,与其经营规模明显不符。

更为恶劣的是,该主播在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仅未如实填报个人收入,还连续三年虚假填列申报数据,通过违规操作骗取退税款3.21万元。

经查实,杨遂娃少缴税款101.64万元,被追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合计181.40万元。

据了解,上述两起案件中的涉案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目前均已全部追缴入库,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应有的法律惩处。

近年来,网络直播、短视频等新兴业态快速发展,大量从业人员通过内容创作、直播带货等方式获得可观收入。

然而,部分主播法律意识淡薄,采取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等手段逃避纳税义务,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税收秩序,也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税务部门持续加强对网络经济领域的税收监管,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提升了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现能力和查处效率。

业内专家指出,网络主播作为新兴职业群体,其收入来源多元、资金流转复杂,给税收管理带来新挑战。

税务部门应继续完善针对网络经济的税收征管体系,建立健全平台企业代扣代缴机制,同时加强税法宣传教育,引导从业人员树立依法纳税意识。

对于屡教不改、性质恶劣的偷逃税行为,必须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查处,形成有力震慑。

依法纳税是每个经营主体应当遵守的底线,也是维护公平竞争和社会诚信的重要支撑。

两起案件的查处表明,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流量再大也不能成为规避责任的挡箭牌。

面向未来,唯有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直播行业规范运行,才能让新业态更好释放创新活力,真正实现“发展与治理”同频共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