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检察院为矫正对象探亲制定规矩

把“2月2日”这个日子作为切入点,龙泉市检察院携手市司法局共同发布了新的管理文件,专门为矫正对象探亲制定规矩。他们把这项规定详细列明了谁能去、怎么去、要注意啥,让薛某这样的外地户籍人员也能在过年时回家看看。前阵子薛某在龙泉干建筑活儿,因为在外地也没法回去,工友们都回家团圆了,就他一个人守在工地上。随着年味越来越浓,他心里特别想老婆孩子,毕竟那种家家户户贴春联、吃团圆饭的景象让人没法不羡慕。龙泉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在检查工作时发现了这一情况。这就好比给大家打通了一道“回家的路”。新规定出来后,检察院和司法局立马开始行动。他们把全市想探亲的对象挨个摸了个遍,对每个人的表现和风险都进行了联合分析。经过严格把关之后,终于把准许探亲的名单定了下来。为了保证大家出得去、回得来、还安全,工作人员利用手机位置共享和经纬相机打卡等技术手段实时盯着大家的行程。检察院还和司法局搭伙建起了监督预警机制,每天都要核查轨迹,有情况立马发出警报。“监管”和“关心”在这份文件里被很好地结合了起来。拿着刚办好的请假条,薛某满脸是笑地说:“能在春节回家陪孩子贴春联、吃年夜饭,我心里特别美。以后我一定好好配合社区矫正,绝不再犯错。”检察官表示,他们会时刻留意矫正管理机构的探亲档案和每天的汇报情况,把思想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就这样”,这份既有刚性又有温度的办法让薛某和其他矫正对象感受到了家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