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通知,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作出系统安排。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实施后,国家税收优惠上推出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也意味着海南自贸港在制度创新和落地推进上取得新进展。
海南自贸港岛内居民“零关税”政策落地,是我国在特定区域探索差别化关税制度的一项重要尝试。这项政策兼顾民生与发展,有望提升居民消费便利度和获得感,也将为建设更具国际竞争力的自由贸易港税收制度积累经验。随着配套监管持续完善和开放水平不断提升,海南或将成为观察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