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元意向金到底该不该退?》,这篇发在新民晚报2月13日7版的报道引发了大家的关注。事情的起因是吴女士和宝山区顾村公园附近的菁瑞地产有个退款纠纷。1月份,吴女士看中了宝山区顾村公园附近的一套A房源,就给菁瑞地产交了5万元意向金。谁知道后来吴女士看了好几次房,最后决定买另一家中介公司挂着的B房源。等她把这B房子买下来之后,就要求菁瑞地产把5万元意向金退给她。可菁瑞地产只肯退3.5万,还说要扣1.5万当带看费。 记者最近从吴女士那儿了解到了最新情况,经过多番沟通协调,菁瑞地产终于把5万元全额退了回来。吴女士觉得很不公道,因为当初带看A房的是B房信息也是她自己主动提供的,再说B房也不是菁瑞地产独家代理的。而且她从头到尾没签过任何关于B房的居间协议,所以中介说的“跳单”完全没道理。 这里给大家提个醒:购房意向金跟定金可不一样。如果房子最后没成交,钱肯定得全退。中介挣的是中介费,得在交易成功之后才能拿。像带看这种费用,如果没提前说好的话,中介不能事后随便扣。大家在交钱之前最好先把退款的条件和流程写清楚,留好收据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