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严惩禁用成分减肥品、虚假宣传与“自动续费”乱象

消费领域的新问题层出不穷,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新的挑战。

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的方式,针对当前消费维权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了系统回应,为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的司法指导。

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生命健康,是消费维权的重中之重。

近年来,减肥产品市场需求旺盛,但部分不法厂家铤而走险,在产品中非法添加禁用成分。

在一起典型案件中,消费者于某通过网店购买了某款减肥食品,花费2000余元。

收货后发现生产企业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经鉴定该产品含有大量禁用成分西布曲明。

法院最终认定经营者未依法履行查验义务,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应当承担十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这一判例明确了一个重要原则:经营者即使未能直接生产有害食品,但在销售过程中未尽查验义务、放任风险发生,同样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这种严格的责任认定有助于倒逼经营者加强把关,构筑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老年人群体因信息获取能力相对较弱,往往成为虚假宣传的受害者。

某理疗店经营者赵某在网络平台夸大宣传理疗产品具有"降三高""治疗糖尿病并发症"等医疗功效,诱导老年消费者孙某购买了十个疗程的服务,花费1万余元。

实际提供的服务仅为普通护肤,效果难以体现。

法院认定经营者的行为构成欺诈,判决其退款并支付三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金。

这一案例强调了对老年消费者的特殊保护,体现了司法保护的温度和深度。

网络交易的便利性带来了自动续费等新型消费方式,但相应的风险也随之而来。

某视频平台向会员谢某发送自动续费提示时,未设置自动弹窗提醒,查看路径不明确,短信提醒又发送失败,最终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扣费。

虽然经营者同意退款,但拒绝赔偿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

法院支持了消费者的完整诉求,理由是在平台内信息繁杂的情况下,该提醒方式难以称为"显著",经营者未能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这一判例为《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具体适用提供了重要解释,明确了"显著提醒"的实际标准,对规范网络交易秩序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这些案例反映出当前消费维权工作的关键着力点。

一是强化经营者的法律责任,从单纯的民事赔偿扩展到惩罚性赔偿,增加违法成本。

二是保护特殊群体,特别是老年人等易受欺骗的消费者群体。

三是适应新兴消费形态,对自动续费、网络交易等新问题进行规范。

四是明确企业的积极义务,不仅要求不作为,更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消费者权益。

从司法保护的发展趋势看,法院正在逐步完善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机制。

通过典型案例的发布,最高法向全社会传递了明确的信号: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司法将坚决予以制止和制裁。

这种司法引导作用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

消费维权司法实践的每一次突破,都是对市场公平的一次校准。

从最高法“以案释法”到日常监管的未雨绸缪,唯有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让维权者获得便捷保障,才能真正筑牢消费信心的基石,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可持续的消费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