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家属等了三十年这是家庭苦难的缩影

湖南娄底中院在1月8日把三十年前一桩抢劫杀人案给重新开庭审理了,被害人家属这次是把严惩凶手跟精神赔偿的诉求一并提了出来。这案子是1994年发生的,当时被害人李某平正骑着摩托载客,结果被劫匪给劫了命,遗体后来被发现在一个深达十来米的大坑里。法医验完尸说,身上全是伤口,总共多达80多处,脸上的器官还是对称受创的,两只手的手指基本上都要断了。案发第二天,李某平的妹妹李某某也是到处找他不见人影,最后在个路口的隐蔽土坑见到了盖着白布的遗体。现场那个惨状让她这辈子都忘不了,平日里哥哥每天都来她店里一趟,那天没出现这事儿本身就挺怪。 后来有法律人士分析说,这种对称的创伤太残忍了,超出了普通抢劫的范围。最开始警方也怀疑过是不是仇杀,但查遍了被害人的社会关系都没发现明显的矛盾点。现在的问题是,案子拖了二十八年都不止了,这按我国法律规定可能已经过了追诉期。为此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前把材料层层报上去了最高人民检察院那边核准追诉。被害人家属的代理律师王文广现在表态说核准程序已经走完了,进入实体审理阶段没什么法律障碍了。他强调证据链很完整,事实清楚得很。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块儿,原告方向法院要了1000万元赔偿。王文广律师解释说这个数儿的实际意义主要是起警示作用:三十年过去了日子回不去了,人也活不回来了,这些损失没法用金钱算清楚。赔这么多钱的主要目的就是给个教训——暴力犯罪对家庭的创伤是永久性、毁灭性的。 看司法文书里写的庭审重点主要有三个:一个是犯罪事实怎么认定和法律怎么用;另一个是超期案件的特殊程序合不合规;还有一个就是看刑事被害人的权利在历史遗留案里怎么保障。有专家觉得这类案子不光是讨回个公道那么简单,更是给以后处理老账提供了个参考。 随着法槌一响,这起陈年旧案算是又露了个头。在扫黑除恶常态化的背景下看这场庭审,就能看出咱们司法机关那“不漏罪、不纵恶”的决心有多大。被害人家属等了三十年这是家庭苦难的缩影,也说明咱们刑事司法体系在技术革新和程序完善上是一直在往前走的。法庭最后判下来不光能告慰逝者,还能给类似老账的处理立个规矩,体现司法对人权保障的那份永恒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