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疾病不一定就是工伤,这事儿给咱们提了个醒:突发疾病不一定就是工伤

先说这事儿吧,2018年11月,蔡某这位快印公司的印刷工开始老是咳嗽。到了11月30日,医院给他确诊为支气管扩张。结果他还是硬撑着上班,12月4日那天晚上8点下班回了宿舍。谁能想到第二天早上8点,同事去看他时发现人已经昏迷在床上了。赶紧送去医院抢救,最终还是在12月6日不治身亡,死因是脑出血。家属觉得挺冤的,觉得蔡某就是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而且没过48小时就死了,应该算工伤。可是人社局调查后觉得不算,法院一审也支持这个决定。 这主要是卡在法律条文上了。《工伤保险条例》说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或者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才算工伤。这儿面其实有两个关键点:一个是病得发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另一个是得死在48小时内。 其实从医学上来说,虽然蔡某确实咳嗽得厉害还有支气管扩张,但这两样病跟后来的脑出血压根没关系。医学上支气管扩张基本不可能直接导致脑出血。 关键的就是时空错位这一点。蔡某脑出血是在下班后回宿舍睡觉的时候发生的。那个时候既不在工作时间里,也不在工作岗位上。中间隔了大约12个小时,这就超出了那个所谓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范围了。 法院最后是这么判的:虽然蔡某生前确实有支气管扩张这个病,可要命的还是脑出血;而脑出血发生的地方是在宿舍休息的时候。既不是工作时间也不是工作岗位。再说这48小时也不能光看时间先后那么死板去算,还得看生病和死亡的地方是不是同一个地方。所以最后就没给认定成工伤。 这事儿给咱们提了个醒:突发疾病不一定就是工伤。还得看三个条件齐不齐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还有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企业那边最好完善一下夜班或者加班后的健康监测制度,把隐患挡在前面;咱们员工自己也得多注意体检,感觉不舒服赶紧去看医生,千万别硬挺着去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