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所进展;据统计,全年共接收信访举报416.8万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128.2万件次,反映出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关注度和参与度持续较高。 问题线索处置上,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263万件,立案101.2万件,保持了高压态势。对高级别干部的查处力度不减,立案省部级及以上干部115人、厅局级干部5016人、县处级干部4.1万人、乡科级干部13.7万人。同时,聚焦基层腐败问题,立案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9.1万人,说明了监督执纪覆盖到基层末梢。 处分工作方面,全年处分98.3万人,其中党纪处分72.7万人、政务处分32.1万人。分级别看,处分省部级及以上干部69人,厅局级干部4155人,县处级干部3.5万人,乡科级干部12.5万人,一般干部13.3万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68.6万人。涉及的数据表明,纪检监察机关对各层级、各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持续从严处理。 在工作方法上,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推动惩治与教育相结合。全年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198.4万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98.7万人次,占49.7%,突出早提醒、早纠正;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81.7万人次,占41.2%;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9.4万人次,占4.7%;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8.6万人次,占4.4%。从比例结构看,监督执纪更加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在反腐败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全年立案行贿人员3.3万人,其中移送检察机关4306人,传递出对行贿行为从严惩治的明确信号。此举有助于切断腐败利益链条,遏制“围猎”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风气。 从工作特点看,纪检监察机关的反腐败工作体现为几个明显特征:一是覆盖面广,从中央到基层、从党政机关到企业农村,监督执纪触角不断延伸;二是处置更有针对性,依据违纪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分类施策,既严肃查处,也注重教育引导;三是方式更加成熟,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推动纪法震慑与日常监督贯通。
数据既是作风与治理的“晴雨表”,也是面向社会的纪律信号;把严的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既要持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也要以制度建设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既要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制约,也要把基层“微腐败”治理抓在经常、落到实处。只有在惩治震慑、制度约束与思想教育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才能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