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近日发布警情通报,确认一起涉及婴幼儿安全的刑事案件。
据通报,辖区居民徐某向警方报案称,其家中聘用的育儿嫂邹某某向其幼龄子女非法投放安眠类药物。
目前,嫌疑人邹某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事件起因于患儿身体状况异常。
据了解,患儿系9个月大的婴幼儿,自育儿嫂上户工作一个月后,出现异常嗜睡、尿量减少等症状,同时身体多处出现红疹。
家属察觉异常,将患儿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检查。
医学检验结果显示,患儿血液和尿液中均检出唑吡坦成分。
唑吡坦是一种短效镇静催眠药物,主要用于治疗严重失眠,属于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严禁用于婴幼儿。
据患儿家属介绍,事发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晚间。
当时患儿出现昏睡不醒的异常状况,家属与其他家庭成员迅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立即报警并将患儿送医。
患儿家属表示,育儿嫂在事后矢口否认投药行为,声称"问心无愧"。
家属已启动法律程序,与律师团队沟通,表示将坚决追究到底。
关于患儿用药情况,家属澄清称,患儿因尿道畸形正在服用小剂量阿莫西林进行治疗,"不可能自行接触到思诺思这种受管制的精神类药物"。
这一说法有力排除了患儿误服或自行接触的可能性,进一步指向人为投放的结论。
聘用该育儿嫂的家政服务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对具体情况了解有限,正在等待警方调查结果。
该负责人同时转述育儿嫂的说法,称患儿一直在服用药物。
但这一解释与患儿家属的陈述存在明显矛盾,且无法解释管制精神药品出现在婴幼儿体内的原因。
本案暴露出家政服务行业存在的多个管理漏洞。
首先,从业人员背景审查机制不够完善,缺乏有效的犯罪记录筛查和心理评估。
其次,家政公司对员工的日常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难以及时发现异常行为。
再次,雇主与服务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有待完善,无法形成有效的预警和保护机制。
这些问题的存在,为不法分子进入家政服务领域提供了可乘之机。
婴幼儿作为社会最脆弱的群体,其人身安全和健康权益应当得到最严格的保护。
相关部门应当以此案为警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家政服务行业的准入标准、监管机制和行业规范。
同时,广大家长在聘用家政人员时,也应当提高警惕,建立必要的监督机制,定期观察幼儿身体状况变化,及时发现异常信号。
这起案件不仅是个体家庭的悲剧,更是对全社会婴幼儿照护体系的一次警醒。
在生育政策优化背景下,如何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科技赋能三位一体的安全保障网络,已成为亟待解决的民生课题。
事件后续发展将持续考验社会治理的精细化水平,也为完善公共服务供给提供了重要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