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在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背景下,如何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落到可检验的成果上,是基层检察机关面临的现实课题。
实践中,个别环节仍可能出现重形式轻实效、重短期指标轻长远质量、重“可展示”轻“可持续”的倾向,影响司法公信与法律监督质效。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键在于引导检察人员把工作成效放到党和人民事业全局中衡量,把群众感受与法治效果作为根本尺度。
原因——正确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总开关”。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进入转型升级关键期,社会治理场景更加多元,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期待更高,检察工作既要依法履职、又要服务发展、还要守住底线红线,任务更重、要求更细。
与此同时,部分工作存在“求快求多”的惯性,容易把阶段性数据当作主要目标,忽视案件质量、监督效果、社会效果的综合衡量。
加之基层事务繁杂,若统筹不够、机制不健全,学习教育可能出现“学过了、写过了、就算了”的风险,需要以严实作风加以纠偏。
影响——政绩观是否端正,直接关系检察机关政治建设成色、司法为民温度与法律监督力度。
政绩观偏差,可能带来办案质量不稳、监督不精准、作风不扎实等连锁反应,最终损害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与社会治理效能。
相反,坚持把群众利益、法治效果和长远发展放在首位,就能形成“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导向,把依法履职转化为服务大局的实际贡献。
对策——据介绍,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检察院此次部署以党组扩大会议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形式推进。
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董晓敏主持,集中传达学习中央以及省、市、区委关于开展学习教育的相关精神和工作要求,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作出安排。
一是突出政治引领,解决“为何学、学什么”的根本问题。
会议提出,要把学习教育同深化理论武装、强化党性锤炼贯通起来,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检察履职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是突出对标检视,解决“差在哪、怎么改”的关键问题。
围绕检察履职中的薄弱环节和作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强化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既看办案数据,更看质量效率和群众评价,做到真查实改、立行立改。
三是突出整改提升,解决“改到位、见成效”的落点问题。
会议强调要把整改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聚焦影响高质效办案的堵点、影响服务大局的难点、影响群众感受的痛点,形成可量化、可追踪、可问责的闭环管理,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四是突出实干担当,解决“干什么、怎么干”的实践问题。
坚持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依法履职的具体行动,在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治理等方面主动作为,推动法律监督更精准、更规范、更有力,把“做得对”与“做得好”统一起来。
五是突出建章立制,解决“靠什么管长远”的制度问题。
会议提出要在制度层面固化成熟做法,完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案件质量管理和绩效评价机制,推动形成以质量、效率、效果为核心的工作评价体系,让正确政绩观成为可执行、可衡量、可监督的刚性要求。
前景——随着学习教育深入推进,华龙区检察院将以更高标准统筹业务建设与队伍建设,推动从“完成任务”向“提升质效”、从“局部优化”向“系统提升”转变。
业内人士指出,基层检察机关把正确政绩观立起来、严起来,关键在于持续把政治要求转化为司法办案的专业化标准,把人民立场转化为可感可及的办案效果。
下一步,随着制度机制不断完善、整改举措持续落地,检察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公平正义的综合效能有望进一步释放,为地方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政绩观建设永远在路上。
华龙区检察院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将正确政绩观教育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程,体现了新时代检察机关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
这一实践不仅为基层政法机关提供了有益参考,更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深层逻辑——只有筑牢政治忠诚之魂,才能永葆司法为民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