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近日,湖南湘乡一名患者周某在湘乡曙光医院接受包皮手术后输液时,发现使用的碳酸氢钠注射液已过期;患者提出质疑后,医护人员解释称该药为冲洗类药物——过期主要影响药效——"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但患者随后出现疑似过敏症状,转至其他医院检查。双方对用药管理是否规范、患者不适是否与用药有关、院方处理是否得当等问题存在争议。 原因—— 事件的核心矛盾不仅在于药品是否过期,更暴露了医院内部管理漏洞。药品从入库到使用的每个流程,包括采购、储存、领用、配药等环节,若出现疏漏都可能导致过期药品被使用。尤其在输液操作中,药品效期检查、用药核对等基本流程执行不到位会放大风险。此外,医护人员用"没坏处"等简单回应处理患者质疑,不仅缺乏专业性,还容易将技术性问题升级为信任危机,增加解决难度。 影响—— 医疗用药安全直接关系患者健康。即使最终医学鉴定未发现实际损害,使用过期药品本身已违反医疗安全底线:一是可能给患者带来健康风险和心理负担,影响治疗配合度;二是损害医疗机构公信力,可能引发"花钱了事"的负面印象;三是增加监管和司法成本,处理不当还可能引发公众担忧。需要指出,患者除要求经济补偿外,还提出继续检查和公开道歉,说明医疗纠纷中透明沟通与经济损失同样重要。 对策—— 目前湘乡市卫生健康局已组织调解未果,案件移交行政执法部门调查。除依法处理外,建立可追溯、可核查的管理制度是关键。监管部门应彻查药品来源、库存记录、使用流程等环节,并适时公布调查进展。医疗机构需立即整改:全面清查药品效期,完善预警和复核机制;严格执行用药核对制度;规范不良反应处理流程;改进医患沟通方式。患者维权时应注意保存药品包装、病历、沟通记录等证据,必要时通过医学鉴定和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前景—— 随着医疗监管日益严格,药品安全将面临更精细化的管理。此事提醒基层医疗机构在发展过程中必须重视制度建设、人员培训和质量控制,从"事后处理"转向"事前预防"。长远来看,完善医疗信息管理、加强内外监督、提升沟通水平,才能减少类似纠纷,真正实现以患者安全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当医护人员说出"过期无害"时,违背的不仅是医学常识,更是职业操守底线。这起事件既反映监管不足,也暴露医疗伦理问题。在建设健康中国的进程中,如何确保每支药品安全有效、每次治疗不负生命重托,值得医疗系统深思。严格执法和制度完善固然重要,但重建"生命至上"的职业信念,才是杜绝此类问题的根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