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2024年7月的时候,徐某和柳某还是好朋友,两人约好一起搞直播电商。他们在微信上聊了几句,打算合伙干,没签合同就先开干了。当时说好共同出钱,徐某负责运营和拍视频,柳某负责直播和发货。到了2025年3月,两人因为闹矛盾不想合作了。小红书店铺倒是好说归好说归柳某了,但那个赚钱的抖音账号到底算谁的,两个人吵翻了天,最后只能把官司打到了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柳某觉得自己是账号的注册人,平时还在后台忙前忙后,账号肯定得归他。徐某却认为内容都是自己策划和拍摄的,他才是核心价值的创造者。福州中院审理后觉得不能只看表面的注册信息,得看实际的贡献和合伙目的。法院定下了个“合作目的+实质贡献+公平补偿”的规矩。 法官最后判定抖音账号是合伙财产,但因为徐某在创作上贡献更多,所以判给了他。徐某还得按比例补偿给柳某钱。至于那个抖音店铺,因为是徐某在合伙前就注册好的,本来算他个人财产,不过考虑到柳某在合伙期间也有付出,徐某也得适当给点补偿。小红书店铺倒是商量好了归柳某所有。 这个案子很有意义,它告诉大家虚拟财产也是受法律保护的财产,分割的时候要看实际贡献而不是表面登记。法院还提到了用收益法、市场评估法和竞价法来评估价值的方法。这案子也提醒创业者们别光靠朋友关系就合伙做生意了,最好还是先签个书面协议把权责利都写清楚。 不管是朋友还是亲戚一起创业,基础首先得是清晰的规则。创业初期就要白纸黑字写好出资多少、谁负责什么、赚了钱怎么分、遇到风险谁担责,特别是那些像抖音账号这种虚拟资产到底归谁、怎么分、怎么估值都得说清楚。这样“先明后不争”,以后就算有了分歧也能更好解决。弘扬契约精神、强化产权意识是避免“友谊翻车”的关键。福州中院的这个判决不光解决了这两个朋友的纠纷,更是给自媒体创业者们提了个醒:数字时代的新型资产都受法律平等保护,分割处置都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