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以法治织密海洋治理之网 十年立法实践探索群岛城市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问题——海洋已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空间,海洋城市治理的矛盾更加综合;对舟山而言,群岛空间分散、海上活动密集、产业链条长,再加上海洋生态系统敏感、监管边界海陆交织,治理难题呈现“多点发生、交叉叠加、溯源复杂”的特征:一是涉海涉渔经营主体数量大、类型多,合规要求细,容易出现“懂生产不懂法、懂流程不懂责”的困扰;二是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等领域需要海陆衔接和跨部门协同,传统监管信息共享和闭环处置上容易出现空档;三是偏远海岛公共服务供给成本高、响应链条长,安全风险与民生诉求并存,亟需用制度化、标准化手段兜底。 原因——治理之难,既来自海洋治理本身的复杂性,也与产业结构和空间形态紧密有关。舟山海洋渔业、港航物流、文旅休闲等业态并存,活动场景从港区到渔场、从保护区到近岸海域,涉及生态红线、航行安全、渔业资源、市场交易等多套规则体系。同时,海洋生态承载力有限,海钓、休闲渔业升温等新业态快速发展,对资源保护和安全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再加上海上污染物处置链条长、参与主体多,缺少统一标准与程序约束时,容易出现责任边界不清、处置效率不高等问题。公共服务上,岛屿之间人口规模、基础设施和应急能力差异明显,如果缺少“统一标准、因岛施策”的制度设计,就难以兼顾服务均衡与风险防控。 影响——用制度和服务补齐短板,关系生态安全、产业竞争力与群众获得感。对生态环境而言,规范海上活动、强化污染物全过程监管,有助于提升近岸水质和保护区管理效能,降低生态受损风险。对产业发展而言,规则更清晰、合规路径更可预期,能够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稳定市场预期,推动涉海涉渔主体依法经营、规范交易,更优化海洋领域营商环境。对社会治理与民生而言,以法治方式把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养老服务等公共事务做成标准化、可执行的流程,有助于提升偏远海岛治理效能,让制度红利覆盖“最后一公里、最后一座岛”。 对策——以法治为牵引,推动“立规矩”与“强服务”同步发力。此次发布的《舟山市涉海涉渔法律服务指引》,实践层面给出可操作的法律服务路径:一上,面向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突出合规指引、风险提示与纠纷化解,推动从“事后补救”向“事前预防”转变;另一方面,面向监管与服务部门,强调标准化流程和协同机制,促进执法监管、行政管理与公共法律服务形成合力。与之相配套的,是舟山长期坚持“立法跟着问题走、贴着民生办”的治理思路:针对资源保护与安全利用的矛盾,通过制度安排引入许可和规范管理,提高海洋特别保护区内活动的可控性;针对船舶污染等海陆衔接难题,以联单制度和数字化应用推动污染物转移处置闭环管理,提升全过程可追溯能力;针对海岛民生服务差异,通过统一配送、优化救援、智慧互联等制度设计,增强公共服务的可达性与安全性。总体看,这些举措说明了“规则清晰、流程可控、责任可追、协同可行”的治理取向,强调用制度把复杂问题拆解为可执行的任务清单和管理闭环。 前景——海洋治理现代化需要在“制度供给”与“治理能力”上持续迭代。随着海洋经济向高端化、绿色化、融合化迈进,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出现,对规则适配与服务供给提出更高要求。下一步,舟山要实现从“治理破局”到“治理跃升”,关键在于三点:其一,坚持立法、执法、普法与法律服务贯通,推动合规体系与公共法律服务下沉到港区、渔港、企业和渔船;其二,强化跨部门、跨区域协同机制,完善海陆一体的监管链条,提升数据共享与执法联动水平;其三,在生态保护红线与产业发展需求之间形成更精细的政策工具箱,推动资源有序利用、环境持续改善与产业提质增效相统一。可以预期,随着指引落地和制度体系优化,舟山在涉海涉渔领域的合规管理、纠纷化解和风险防控将更加前置化、体系化,为海洋强省建设与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可复制的地方经验。

舟山的探索表明,海洋城市治理现代化离不开法治化路径。当海钓许可证成为生态保护的“身份证”,当电子联单化作污染防治的“监督员”,这些制度创新正在以更清晰的规则重塑人海关系。在建设海洋强国的新征程上,如何把“舟山解法”提炼为可复制的治理经验,或将成为更多沿海城市需要回答的命题。(全文约12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