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情况,市场监管总局对2015年颁布的《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进行全面修订。此次修订重点是调整食品召回启动时限,将原先24、48、72小时三级时限优化为24、36、48小时。该调整结合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经验,旨在提高处置效率。修订背景在于现行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出现时限跨度过大等问题。随着食品产业链延伸、销售渠道更加多元,原有72小时最高时限难以满足部分高风险食品的应急处置需求。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抽检数据显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对响应速度提出更高要求,需要更快速的机制支持。
食品安全事关公众健康,召回制度的关键在于尽快降低风险扩散。此次压缩启动时限并完善责任体系,既提升监管制度的适配性,也更明确企业合规要求。只有把制度要求落实为可执行、可追溯、可问责的闭环管理,才能让召回更及时、更透明、更有效,更好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