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男子给电动车安装远光灯,结果……

天津的和平交管支队贵州路大队啊,最近就遇到了个烦人的事儿。你也知道,“灯光刺客”这种东西在晚上可是真的吓人,能把人眼睛闪瞎。这次执勤的时候,有个骑电动车的哥们儿灯光太晃眼了,真让人没法直视。结果查了一下,原来他自己给电动车私自安了灯。这下可好了,他把这事弄得太严重了,直接给违法了。你说说看,《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都写得明明白白的啊:骑电动车绝对不能随便装那些会妨碍交通安全的装置。 所以警察叔叔们也没客气,给他纠正了一下错误,勒令他把那个私自装的灯给拆掉,恢复原样。其实啊,这种加装远光灯的行为危害大着呢。你想想看,晚上路上要是突然出现这么一个强光点,谁能不被晃得睁不开眼?视力模糊、看不清路不说,要是碰上这种情况那不是很危险吗?最要命的是加装灯之后电路系统容易出问题,很容易短路自燃啊。而且这样电池电量消耗得也快,原本能骑个几十公里的车可能现在骑个十几公里就没电了。 还有更让人担心的事儿呢。有些外卖小哥为了赶单、抄近路就乱改灯光,结果不光是灯光违法了,连逆行、超速、乱穿车道这些事也干起来了。你看他行驶的时候车速一快视线就变得狭窄了,根本就看不清周围环境,这要是再违规往机动车道或者人行横道上跑,那后果简直不敢想。说到底啊,灯本来是用来照亮路的东西,可千万别把它变成刺别人眼睛的“凶器”。 咱们拒绝一次改装就是给安全多争取一次机会嘛。大家以后都把车灯用对了地方吧。用文明来照亮道路的黑暗角落吧。每一次正确使用车灯都是在守护夜里回家的人。 最后提醒大家一句:把那些非法改装的东西统统扔掉吧!这样才能让安全一直陪伴着你回家的每一步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