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鸡不成蚀把米

12月5日晚上十点多,三山派出所的民警丁为良巡逻经过一处离村庄很远的荒地时,发现远处有个移动的光点。他心里琢磨,这么晚荒郊野外的,哪来的光?于是他带着手下,悄悄靠过去。他一声呵斥:“你们在干什么!”吓得前面两个人手忙脚乱,忙着收拾东西。越野车停在他们身边,丁为良走近一看,这两个人身上全是电筒、弹弓、钢珠还有热成像仪,看样子是在干非法捕鸟的勾当。原来李某和汪某平时就喜欢拿着装备去捕鸟,冰箱里堆满了鸟尸。这天晚上他们打算去碰碰运气,给自己准备点“年货”,结果被抓了个正着。 审讯中两人供认不讳,李某和汪某因为年底贪便宜想发财,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 现在两人已经被依法刑事拘留了。 民警提醒大家千万别把“年货”当成借口去触犯法律。捕猎野生动物是违法的事儿,一旦被发现可是要负刑事责任的。过年团圆是大事儿,千万别让侥幸心理毁了它。 下次再遇到这种情况赶紧报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