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说,七旬夫妇开着没有牌照、没有保险、也没有驾照的“老头乐”闯红灯,结果被李女士开的正常行驶轿车撞了,老两口多处骨折索赔70多万。法院判赔36万,这算不算是“和稀泥”呢?其实啊,这次事故责任划分特别明确:沈大妈开着三无车闯红灯,当然是主要责任,她要负50%的责任。然后是李女士也有一点小过错,没有减速观察,她要负33.3%的次要责任。还有后座的黄大爷,他也没尽到注意义务,要负16.7%的次要责任。法院就是按照这个责任比例给赔偿数额的,并没有偏袒谁。他们索赔的70多万里面有些不合理的部分,比如还没发生的二期治疗营养费、护理费这些,法院都直接驳回了,只支持实际产生的合理损失。其实网友觉得这事儿不公平,主要是忽略了一个法律原则——优者风险负担原则。这个原则的意思是说,在交通事故里,谁的车危险性更大、谁的避险能力更强,谁就要多尽一份注意义务。李女士开的是轿车,速度快重量大,而且她作为年轻驾驶员反应能力也比老人强得多。沈大妈开的“老头乐”速度慢防护差,反应迟钝遇到危险根本来不及避让。所以就算李女士绿灯正常通行也得小心观察减速慢行。而李女士确实有“未减速行驶”的小过错促成了这次事故。 还有就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即使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造成对方损害的也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付。这起案子中判决让李女士一方赔偿36万就是由保险公司代为赔偿的,李女士自己没多掏一分钱。虽然老俩口拿到了这笔钱但也提醒大家开“老头乐”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否则很容易出事。 关于上海这个案子大家争论不休就是因为大家觉得谁违规谁就该全责不能因为受伤了就不分对错。其实啊法院的判决并没有纵容他们的不合理诉求只是根据责任划分来核算数额罢了。 可能很多人没听过“优者风险负担原则”说白了就是谁的车危险性大谁的避险能力强谁就要多注意安全呗。所以说这次判决并不是“和稀泥”而是考虑了各种情况后做出的公正裁决。 总之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开“老头乐”出行一定要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否则可能会陷入“车不安全、人不懂法、赔偿不起”的困境里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