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今天来聊聊江苏省各地在2025年关于城市更新产权归集的那些事儿。这份报告虽然有29页,但其实是帮你把那本《江苏省城市更新产权归集案例汇编》里的干货都给提炼出来了,让你读起来轻松。这几年城市化的脚步放慢了,不再是那种“大拆大建”,开始讲究“绣花功夫”,把提升城市品质、改善老百姓生活环境这事当成了重要的事儿来抓。不过说到这儿,还得先过一道坎——复杂又敏感的产权归集问题。最近江苏那边发了个文件,里面把南京、苏州、扬州这些地方的做法都给写了出来,给咱们提供了很好的参考。 在城市更新里头,特别是涉及到老小区和危房翻建的,权利主体往往特别杂,有私人的、有改制企业的,还有产权不太清楚的边角地。怎么把这些乱七八糟的意愿统一起来呢?南京秦淮区的石榴新村项目就是个典型例子。那是个硬骨头,388户居民里头有不少无证、缺证的,还有公房混在一块。当地没搞一刀切,而是让大家伙儿自己选是搬到别处去还是就地改造。对于那些确权难的问题,他们探索出了灵活的办法:继承人找不到的就引入遗产管理人;公房户通过历史材料确认身份;改制企业则看资产有没有算在改制范围内。最后选了原地更新的259户和第三方主体一块成了新主人,用“共同共有”的方式持有土地使用权。这一招既尊重了过去的复杂性,又把资源整合好了,给后面的重建铺平了路。 有时候产权归集会让居民和企业头疼的是税费太高。为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江苏各地想出了不少新招数。南京栖霞区的化建二村项目就很巧妙。面对一栋住着24户人家的危房,当地没强迫大家把产权都过户到开发公司名下,而是让这24户业主(包括一户改制企业)自己组成更新主体。从拆到建都是原主人在搞,避免了过户带来的巨额税费,减轻了大家的负担,大伙都叫它“原权利人直通车”。苏州张家港的西墩新村也有个头疼事:8户自然人想原址翻建,可按规定个人不能当建设主体去办手续。当地想出了“委托代理”的办法:8户人家共同委托居委会去办手续,同时在不注销原证的情况下用技术手段锁定权利。新房建成后办首次登记时再一起把旧证注销。这种做法既保证了大家在建设期间的权益没断档,又绕开了政策上的障碍。 老建筑的保护和利用也是个难题。那些有历史价值但还没被列入文保单位的房子怎么处理?扬州广陵区的“广陵有盐”项目就很有一套。这个项目在古城核心区,里面有文保建筑、老教学楼还有商铺。他们采用了“五个一批”的分类办法:文保建筑不动;国有资产转给实施主体;商铺协议转让;复杂情况的就走征收程序。最后除了文保建筑外,其他土地和房子都带着建筑挂牌出让给了新主人。无锡的星州花园酒店项目则展示了另一种路径:由政府土地储备中心先收购那块地和两栋有历史价值的建筑收归国有,再通过出让合同把房地权利都转给新开发企业。 从南京的“共同共有”到苏州的“委托代理”,再到扬州的“带建筑挂牌”,这些例子告诉咱们:城市更新不是简单的拆拆建建,而是一场精细的利益重组和权利重构过程。这些案例能成功的关键在于从实际出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给复杂的问题找到了灵活的解决办法。 最后再贴一下报告节选内容——一共29页!中小未来圈里你要的资料我这里都有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