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防治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生态环保大局。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推进,建设用地的土壤污染风险日益凸显,特别是那些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途的地块,其污染防治工作更是重中之重。安徽省此次出台的新规,正是针对该突出问题的系统性应对。 在调查评估环节,新规明确要求对存在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尤其是涉及"一住两公"用途的地块,必须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单位需严格落实质量控制要求,及时将对应的情况录入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为确保调查质量,新规规定调查报告必须由具备高级以上职称且从业3年以上的专业人员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对污染物识别不全、监测数据存疑等问题的报告一律不予通过,这从源头上把好了质量关。 在风险管控与修复阶段,新规突出强调了科学性和绿色导向。污染地块需按照"一地一策"原则制定修复方案,既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具体污染问题,又要防范修复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地方主管部门需加强对污染土壤去向的监管,污染土壤转运前需提前报备运输计划,鼓励工业炉窑开展协同处置,严禁超标土壤用于土地复垦。对于暂不开发的优先监管地块,新规要求注重推进污染管控与土壤固碳增汇,表明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完成修复的地块必须经过效果评估,达到安全利用标准后才能移出管控修复名录,未达标地块严禁开工建设无关项目,确保了修复的有效性。 信用体系建设是新规的创新亮点。安徽省将从业单位的信用记录等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鼓励建设单位通过信用系统选择从业单位,在招投标中强化信用评价应用。这一做法有利于形成守法诚信的市场环境,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部门协同是新规的重要特色。自然资源部门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需充分考虑环境风险,重污染地块修复后优先拓展生态空间或建设新能源项目;在"一住两公"用地供地前,须核查土壤污染信息并征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这种前置性的协调机制,有效避免了事后被动应对。同时,新规建立了月度信息共享、季度数据更新机制,推进污染地块"一张图"管理,对优先监管地块和重点建设用地实施遥感监测与联合执法,严厉查处违规开发行为,形成了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全过程监管格局。
从末端治理转向源头防控,从单一监管到多元共治,安徽的土壤治理改革表明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思路。通过信用约束和技术创新,"净土保卫战"正推动环境治理现代化进程。这种将生态安全纳入城乡发展基线的实践,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