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协同机制亟待规范 多地护学岗"自愿参与"异化为变相摊派

近日,有关护学岗代班服务兴起的报道引发社会关注。

据了解,一些地方学校的家委会甚至明确组织家长寻找跑腿员代值,单次费用通常在百元以内。

跑腿员表示,代岗工作相对简单,仅需在学校门口站立一小时,观察学生过马路和进校情况即可。

这一现象的出现,深刻反映了当前护学岗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深层问题。

从表面看,家长花钱找人代岗似乎是一个解决方案,但实际上隐藏着多重隐忧。

首先,跑腿员多为兼职人员,缺乏专业培训和充分责任意识,难以有效发挥护学的实际作用。

其次,这种做法无形中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违背了护学岗设计的初衷。

再次,家长委托他人代岗存在法律责任划分不清的风险,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家长仍需承担主要法律责任。

问题的根源在于护学岗"自愿"原则在实践中的严重扭曲。

理论上,学校强调家长自愿参与,但实际操作中,这种"自愿"往往由学校单方面定义。

在班级微信群中,学校以"自愿报名"名义发布通知,随后演变为强制轮值制度。

一旦家长因工作繁忙或其他原因无法参加,便会收到班主任的私信提醒,称"大家都要为班级出力",甚至让学生回家转达。

这种变相强制的做法使得家长面临无形的压力和隐性的后果威胁,导致"自愿"沦为虚名。

在这样的压力下,家长被迫做出选择:要么自己参加,要么委托祖父母代岗,要么花钱雇人。

这三种选择都存在问题,但家长们感到别无选择。

护学岗从本意上的安全保障措施,逐渐演变成了家长的沉重负担,"自愿"原则也随之变成了变相强制。

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关键在于明确家校社三方在学生安全保护中的责任分工。

校园及周边道路安全管理,首要责任应由公安、交通等政府部门承担。

这些部门拥有专业的执法权和管理能力,应成为维护校园周边秩序的主要力量。

学校的责任应聚焦于校内安全管理,而非将校外安全责任转嫁给家长。

地方政府可以探索更加科学合理的办法,将校门外的安全纳入社区综合管理范畴。

充分发挥交警、城管等执法部门的作用,同时吸纳社区志愿者参与,形成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协同机制。

这样既能确保安全管理的专业性和有效性,也能真正体现"自愿"的本质。

同时,学校应当明确界定家长参与的边界。

站岗护学、监督晚自习、采购校服校奶等事务,不应笼统地用一句"自愿"来掩盖其强制性质。

学校需要建立透明的、尊重家长意愿的参与机制,不能以影响学生评价或待遇为隐形筹码,强制家长参加各类事务。

守护孩子安全,是社会共同的底线工程。

护学岗可以是温暖的社会参与,但前提是规则清晰、责任明确、参与真实自愿。

把公共安全的关键环节牢牢托付给专业力量,把志愿服务放在恰当的位置,才能让每一次“站岗”都回到守护的初心,让家校社协同从口号变为可持续的治理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