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正成为黔东南州发展的重点关注领域。
黔东南州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卓玉珍在深入基层调研后,向大会提交了一份针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专项建议,反映了当前农村环境治理中存在的现实困难。
问题的客观存在不容忽视。
卓玉珍代表在实地走访中发现,许多村寨的生活污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房前屋后的沟渠河道,甚至渗入地下,对村民生活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以剑河县为例,全县273个自然寨中仍有162个自然寨未完成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任务,占比超过五成。
这一数据充分说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仍是一个亟待补齐的短板。
问题的根源在于城乡发展不平衡。
近年来,农村"厕所革命"深入推进,使广大农民群众的卫生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
然而,这场改革的"前半篇文章"与"后半篇文章"出现了脱节。
家家户户虽然用上了卫生厕所,但产生的污水最终仍缺乏有效的处理渠道,最终可能污染环境。
这种"重进口、轻出口"的现象直接影响了人居环境整治的实际成效,降低了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针对这一问题,卓玉珍代表提出了系统的解决思路。
她强调,黔东南州村寨分布散、地形差异大的特点,决定了污水治理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式。
对于人口相对集中、基础条件较好的村寨,应优先规划建设集中式或区域集中式的污水处理设施,形成规模效应。
而对于居住分散、地形复杂的山区村寨,则应推广"化粪池加污水处理"等分散式、生态化的处理模式,实现污水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降低建设和运维成本。
这种分类推进、因地制宜的方式,充分考虑了黔东南州的地理特征和现实条件。
值得关注的是,卓玉珍代表特别强调了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的长效运维问题。
她指出,"建得起"不是最终目标,"用得好、管得久"才是关键。
许多地方出现过设施建成后无人管理、逐渐荒废的"晒太阳工程",这种情况必须避免。
为此,她建议明确管护主体、落实运维资金、建立规章制度,将设施维护、节约用水、规范排水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充分发动村民的参与和监督意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
从更深层的意义看,做好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是守护黔东南州生态资源的基础性工作。
黔东南州以其独特的自然风光和生态禀赋,成为贵州乃至全国的生态宝库。
农村污水的有效处理,直接关系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理念在乡村的生动实践。
通过系统推进农村污水治理,不仅能改善村民的生活环境,还能为乡村旅游、生态农业等产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进而推动乡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卓玉珍代表表示,作为人大代表,她将持续跟踪这项工作的进展情况,推动建议从文件走向现实。
这种责任意识和监督精神,体现了人大代表履职尽责的担当。
农村污水治理看似是“管网、池子、运维”的技术工程,实则是关系乡村生态安全与治理能力的民生工程。
把“出口”这道关口守好,才能让改厕成果真正转化为环境改善、健康保障和产业发展空间。
以因地制宜的路径补短板,以长效管护的机制固成效,方能让清水常在、乡村常美,使绿水青山的生态价值在田野乡间持续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