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否发生过死亡事件”信息披露引发交易后争议 近日,上海市民刘先生向媒体反映,其于2021年通过中介机构购买的一套二手房,总价200余万元,交易过程中支付中介服务费4万余元。该房屋此后持续对外出租。至2025年末,租客提出提前退租,理由是从邻里处得知该房屋2018年曾发生一名九旬老人于室内自然离世、遗体多日后才被发现的情况。刘先生表示,有关信息若属实,将对其自住心理预期、后续出租及未来转手价格产生显著影响。 刘先生称,购房当年其曾就“房屋是否发生过死亡事件”向中介明确询问,并获得口头确认“没有”的答复;同时在《交易信息留存表》等书面材料中看到“未发生过死亡事件”的勾选或表述。发现疑似事实不一致后,刘先生提出希望中介以原价回购或承担相应损失。中介上则表示,上述事件属于自然死亡,不属于其“安心服务承诺”所指的非正常死亡保障范围,并提出以小额补偿协商解决。双方分歧由此激化。 原因——关键信息界定不清与核验机制不足叠加 业内人士指出,此类纠纷集中反映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重大影响信息”的范围界定与披露标准尚不统一;二是中介机构信息核验、留存与告知流程上仍存在薄弱环节。 从交易决策角度看,购房者对“房屋是否发生过死亡事件”的关注,往往并非单纯情绪因素,而是与居住心理预期、租售市场接受度、潜在议价空间等现实利益相关。在一些城市的二手房市场中,类似信息确会影响成交周期与价格形成。也正因如此,购房者在签约前对该类事项提出明确询问时,中介机构的答复更容易被认定为对交易具有重要影响的内容。 从服务供给角度看,中介机构在承接居间业务并收取服务费后,应提供与其专业身份相匹配的尽职调查与信息披露。部分机构在营销中推出“安心服务”等保障条款,旨在降低交易不确定性,但若承诺范围、告知口径与书面文件表述不一致,容易造成消费者对服务边界的合理信赖与实际履约之间的落差,进而诱发纠纷。 影响——对当事人权益、行业信誉与市场秩序形成多重冲击 对当事人来说,争议焦点不仅是“事件性质是否属于保障范围”,更在于交易前的书面信息是否真实、完整。若确已发生死亡事件而相关表述仍为“未发生”,购房者可能面临租赁关系不稳定、未来转手折价、心理负担增加等诸多连锁影响,且纠纷发生在交易多年后,举证、协商与处置成本明显上升。 对行业而言,此类事件一旦发酵,容易削弱公众对中介服务专业性与诚信履约的信任,增加交易双方在信息披露环节的对立情绪,推高交易摩擦成本。对市场秩序而言,若“关键事实口头确认—书面留痕—事后否认”的情况反复出现,将不利于构建透明、稳定、可预期的二手房交易环境。 对策——以“如实报告+书面一致+可核验留痕”压实责任链条 法律界人士表示,根据民法典关于居间合同的相关规定,中介人应当就订立合同有关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并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将面临相应法律责任。具体到此类纠纷,关键在于两点:其一,购房者是否曾就该事项明确询问并形成证据链;其二,中介机构是否作出明确书面承诺或在信息表中作出与事实不符的确认。 在纠纷处置上,建议当事人优先通过调解、行业协会协调等方式明确事实与责任边界;协商不成的,可依法通过诉讼途径主张相应权利。对购房者而言,应尽可能固定证据,包括交易信息留存表、合同附件、宣传承诺文本、沟通记录等,并对“告知内容—签署人员—签署时间—告知方式”形成闭环。对中介机构而言,应将告知口径与书面文件保持一致,避免以营销条款的限定范围对冲既有书面确认;同时建立对房屋重大事项的核验清单与复核机制,明确“未核实”“无法核实”“已核实”的不同表述及对应责任。 从监管与行业治理角度看,可继续推动二手房交易信息披露标准化:对可能显著影响交易决策的信息设置统一提示项,强化签约前“重点事项逐条确认”和“双向签字”程序;推进交易信息留存数字化与可追溯;对以格式条款缩小责任、与外部宣传不一致等行为加强审查,引导形成“可核验、可追责、可救济”的制度环境。 前景——二手房市场进入“重透明、重合规”的深水区 随着存量房交易占比持续提升,市场对信息透明与合规服务的要求日益提高。未来,围绕房屋瑕疵、重大事件告知、格式条款效力各上的争议仍可能出现。可以预期的是,消费者对“书面承诺可兑现”的诉求将更强烈,行业竞争也将从“低费率、强营销”转向“强核验、强披露、强保障”。因此,谁能把尽职调查做扎实、把风险提示讲清楚、把承诺边界写明白并履约到位,谁就更能赢得市场长期信任。
房产交易涉及重大财产权益。中介机构应当以诚信为本,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此案提醒购房者注意保存交易证据,也警示从业者:诚信不是口号,而是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只有落实信息披露责任,才能促进房产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