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院推出综治调解与法院先行调解“双回路”机制推进纠纷前端化解

1月27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湖南法院系统2025年重点工作进展。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局局长孙劲松在会上通报,该院党组创新构建了一套具有前瞻性的纠纷解决体系,即"双回路"解纷机制,标志着全省法院在推进司法为民、优化纠纷解决路径上迈出新步伐。

这一创新机制的核心在于建立两条相互补充、相互衔接的纠纷化解通道。

第一条回路以综治中心调解为主阵地。

法院在综治中心设置专门入驻团队,充分发挥综治中心贴近基层、联系群众的优势,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工作,为群众提供专业的调解指导,推进诉调对接,并对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这一做法的目的是将纠纷解决在萌芽阶段,防止小矛盾演变为大纠纷,减少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数量。

第二条回路则以法院先行调解为补充。

在群众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完成立案后,法院并不急于进入审理程序,而是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先行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这一环节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了在正式诉讼前的最后协商机会,既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又为纠纷的快速解决创造条件。

从实践成效看,这一机制的推行取得了显著成果。

2025年以来,全省法院在立案前参与综治中心调解的案件达6.79万件,立案后先行调解成功的案件达20.23万件,合计超过27万件纠纷通过调解方式得到妥善解决。

这些数据充分说明,通过创新解纷机制,法院系统有效实现了"抓早抓小、前端化解"的工作目标。

这一创新的深层意义在于改变了传统的纠纷解决思路。

长期以来,法院主要承担的是纠纷发生后的司法裁决职能。

而"双回路"机制则体现了主动介入、前置化解的新理念,将司法资源更多地投入到纠纷的早期预防和化解中,而不是被动地等待案件进入诉讼程序。

这种转变既减轻了法院的诉讼压力,也为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经济、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同时,这一机制的构建也反映了湖南法院系统对基层治理体系的深入思考。

通过与综治中心的紧密合作,法院将司法力量与基层治理力量有机结合,形成了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解纷网络。

这种协作模式有利于整合各方资源,形成解决纠纷的合力,提升整个社会的纠纷解决效能。

从制度设计的角度看,"双回路"机制充分体现了灵活性和包容性。

第一回路面向所有可能产生纠纷的群众,具有广泛的覆盖面;第二回路则针对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为不同阶段的纠纷提供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这种分层次、多渠道的设计,使得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的纠纷都能找到合适的解决途径。

从"被动受理"到"主动治理",湖南法院系统的创新实践诠释了新时代司法为民的深刻内涵。

当"办理案件"转向"解决纠纷",当"单打独斗"升级为"协同作战",这种治理理念的转变不仅提升了司法效能,更在基层社会播下了法治文明的种子。

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征程中,此类制度创新或将开启司法参与社会治理的崭新范式。